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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灰色精灵”家园!德宏中院法治护航生态
发布时间:2025-05-30  责任编辑:符晓

在德宏州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内,一群身披银灰色“外衣”的菲氏叶猴正悠闲地在树冠间跳跃。它们的幼崽“小金猴”毛色金黄,依偎在母猴怀中,成为雨林间最灵动的风景。近年来,在法治与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这片山林中的“灰色精灵”从濒危走向兴盛,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

郑山河 摄

郑山河 摄

法治筑基:从“人进猴退”到“人猴共生”

 

郑山河 摄

 

2018年1月,德宏当地自然生态摄影师郑山河在芒市林区拍摄到菲氏叶猴活动珍贵影像。同年5月,中国科学院昆明动植物研究所对芒市菲氏叶猴栖息地科学考察报告显示,该区域菲氏叶猴共计5群320只左右,是目前国内在单一地区发现的最大菲氏叶猴种群。

芒市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负责人介绍,菲氏叶猴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曾因森林砍伐与盗猎濒临消失。自2018年发现菲氏叶猴种群后,当地立即编制《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总体规划》规范指导保护与发展,2024年在自然公园建设了菲氏叶猴巡护步道810米、栈道350米、观测点平台116平方米,并建成芒市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系统展示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果。

“我们联合当地社会公益保护组织和科研团队制定动态保护政策,同时通过公益合作引入‘蚂蚁森林’等社会力量,1600万网友参与‘认领保护地’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公益组织资助+村民参与保护’的立体保护网络。”该负责人表示,法治框架下的科学规划是种群恢复的关键。

巡护员:从村民到生态守护者

 

王世蕊 摄影

 

“以前砍柴烧炭,现在巡山护猴。”曾是普通村民的巡护员杨开所,如今每天穿梭于雨林监测猴群。他回忆,一次目睹母猴怀抱死去的幼崽长达半月,深受触动,也就是那一刻他萌生了要一直保护猴群的想法。杨开所参与建立芒市芒杏河自然生态保护协会,动员村民自发加入巡山护猴的行动中来,通过培训让村民掌握了巡护技能,部分村民还成为“猴导游”,带动生态旅游。

“协会目前有成员180余人,基本都是当地村民。我们观猴的旺季是从12月份到次年4月份,这段时间人流量很大,差不多每户能增收2万元。”杨开所说,法治宣传和产业替代让村民变为“守护者”。

司法保障:以公益诉讼筑牢生态防线

 

 

王世蕊 摄影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通过强化执法联动,严惩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并推动生态修复补偿机制落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将菲氏叶猴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保护。同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成为常态,行为人不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的公益诉讼的赔偿范围,将面临高额的生态赔偿。”

工作人员提到,2024年德宏法院审理的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中,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另一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处罚金4000元,并被判赔偿生态损害费用17万余元,彰显“惩治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

社区共治:生态红利反哺乡村振兴

王世蕊 摄影

保护行动不仅拯救了猴群,更激活了乡村经济。轩岗乡芹菜塘村依托菲氏叶猴发展生态旅游,村民变身“猴导游”。同时,借助菲氏叶猴的知名度,推出了生态保农特色农产品,如生态红茶和特色黑蜂蜜等,带动土特产销售与农家乐产业。

此外,林下种植石斛、黄精等中药材替代了传统伐木产业,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村民们也将部分销售收入再次投入菲氏叶猴的保护工作中,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这不仅为当地村民提供了更多的增收渠道,也为解决人与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从雨林到法庭,从村民到法官,法治为菲氏叶猴编织了一张立体保护网,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的猴群种群和个体数量自2018年以来显著增长,从5群320只增加至9群超过500只。德宏法院书写着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样本”,用司法实践诠释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