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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送达率超90% 大理州漾濞县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乡土解法”
发布时间:2025-05-08  责任编辑:符晓

自2022年5月起,大理州漾濞县人民法院被指定集中管辖大理州内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在该院所受理的大部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乡土”特征明显:侵权产品涉及衣食住行,侵权内容多种多样;侵权主体因法律意识淡薄而无心触法——村里小卖店的零售商、旅游景区手工坊的匠人或是公路沿线修车铺的老板,均是此类诉讼的“常客”。

“我也不知道这油是假的,怎么进了几桶货就侵权了呢?”当知识产权与老百姓的衣食住行产生了联系,大到一场洱海边的马拉松赛事的冠名权,小到一支货架上的牙膏包装,“一不小心就侵权”让被起诉的经营主体在案件送达时“摸不着头脑”甚至消极应诉。

如何拆掉横亘在基层群众与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之间的围墙,打破该类案件的送达壁垒,漾濞县法院决定“走出去”,开展“敲门行动”。

2023年4月,大理市26家酒店经营者收到一份特殊的“包裹”——漾濞县法院的法官带着案卷敲开了他们的店门。该批量案件中,北京某公司起诉26家酒店在经营过程中通过观影设备为客人提供的在线点播、放映等服务,侵犯了其对案涉影视作品享有的合法权益。

“我们只是买了个投影仪,里面的影视作品也不是我们提供的,怎么就侵权了呢?”面对酒店经营者的困惑,由该院法官带队,在到酒店进行材料送达的过程中同时进行调解,安抚经营者情绪。

“不管是权利人还是侵权主体,我们平等地保护每一方的合法权利。”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发现,在“乡土”特征明显的基层知识产权纠纷中,权利人倾向于向末端的销售者或者提供经营服务的主体主张权利,并没有形成对侵权生产厂家和批发商的溯源维权意识和起诉模式,被诉侵权主体也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应诉能力较弱而消极应诉,加剧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保护矛盾。最终,经审理,法院厘清了“影音房”酒店经营者提供影音视频服务的责任边界,明确认定仅提供播放设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依托“送达人就是承办人”这一优势机制,漾濞县法院在进行涉知识产权案件送达工作的同时,开展调解、普法,通过耐心地答疑解惑、释法说理,面对面化解被诉主体对其侵权行为所存在的困惑,推动解纷触角前移,促成当事人自行和解。该院副院长表示:“判一个案件只是治标,让一群人懂法才是治本。”在案件送达中开展调解、普法,已经成了法官的工作常态。

截至目前,在漾濞县法院所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中,上门送达率已超90%。自2022年集中管辖以来,该院上门送达促成当事人自行和解、自动履行的案件占比近60%,申请强制执行案件仅99件,执行成本持续降低。从“坐堂问案”到“送法上门”,漾濞县法院上门送达这一“乡土解法”,消解了被诉主体的不安,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尽显“如我在诉”的司法温度。

(来源:云南法治网 记者:肖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