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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发放家事审判“三封信” 以司法温情守护万家灯火
发布时间:2025-04-28  责任编辑:符晓

婚姻关系的解除不是亲情的终点。2024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旨在督促父母理性处理离婚纠纷,牢记作为父母的责任,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大理州云龙县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中推行“三封信”柔性举措,用司法的温度融化隔阂的坚冰。

致离婚当事人的一封信

向离婚当事人发放《致离婚当事人的一封信》。从缓和家庭矛盾到防治情感创伤,注重家庭关系的修复,维护好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努力在法律框架内寻求化解家事纠纷最优解。

 

致离婚父母的一封信

向离婚父母发放《致离婚父母的一封信》。从审判实践来看,部分当事人不能冷静科学地处理与对方、与子女的关系,旨在指导离婚父母在离婚后如何与子女相处和教育好子女,最大限度关注子女身心健康,减少离婚对子女造成的伤害。

 

致离婚家庭孩子的一封信

向离婚家庭的子女发放《致离婚家庭孩子的一封信》。呼吁未成年人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封信”作为裁判文书说理的有效延展,书面化的道德感化语言,有效填补裁判文书格式化的不足,充分发挥其亲情感化功能,拉近法律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用柔性、感化、道德的力量教化当事人,是“司法软实力”的最好诠释。

下一步,云龙县法院将继续推进家事审判制度和工作机制改革,以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为出发点,更加注重情感、伦理、家庭关系的整合、调整和修复,将司法服务的温情延伸到庭外,赋予家事审判更多人性化、温情化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