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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上,昆明市石林县人民法院续写司法与“三农”的故事
发布时间:2025-02-28  责任编辑:汪雨春

昆明市石林县作为重要的农业县,拥有得天独厚的农业资源和丰富的农业产品。围绕县委关于“农业稳县”的发展战略,近年来,石林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起笔”司法办案,“落墨”乡村振兴,坚持从服务产业发展、加强司法保护、促进基层治理、保护农民权益等方面重点发力,力求司法力量精准“滴灌”每一寸田野,绘就乡村振兴法治“画卷”。

“特色法庭”服务产业发展

乡村要振兴,产业是基础,法治是保障。石林县法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神经末梢”作用,着眼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聚焦县域特色产业,探索打造“红色法庭”,走出了一条以“特色法庭”精准护航“特色产业”发展的新路子。

 

随着人参果知名度不断提升,石林县法院主动靠前服务,通过“高玛饶”调解、“背包法庭”等多种形式,为人参果产业发展提供专业法治保障,不断提高审执工作质效,推动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2024年,共受理涉人参果纠纷案138件,受理案件全部及时有效办结,为推动人参果产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每到板桥血桃、大可枇杷上市的季节,板桥人民法庭的法官干警们运用多种方式下乡进行普法宣传,从庭内“坐堂问诊”转变为到田间地头“巡诊把脉”,将专业、便民、高效的司法服务延伸到“最末梢”。

圭山人民法庭则打造具有圭山特色的“红色党建+多元解纷+双语调解”模式,通过拓宽调解渠道、强化专业审判、开通绿色通道等方式,全力做好圭山苹果、三七等产业发展的司法服务保障工作。

“忠诚卫士”守护耕地红线

绿色生态是可持续发展的底色。石林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司法之力守护绿水青山。2024年以来,共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10件、判处刑事处罚10人,为守护耕地红线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石林县法院协同乡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针对案件所反映的情况,及时制发司法建议,融入社会治理。

“巡回法庭”走进田间地头

石林县法院通过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调解机制、设立法官工作室、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更好满足群众对“家门口法院”的新期待。

 

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以巡回审判、巡回调解为载体,选取相邻纠纷等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法,充分发挥庭审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同时,对潜在的纠纷早抓、前端抓,做到“防未病”,通过及时审理案件“治已病”,达到案结事了目的。2024年,派出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理、司法确认578件(次),覆盖群众2100余人,妥善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案件76件。

“特邀调解”多元化解纠纷

石林县法院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建设,深化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作用,通过与乡镇、街道、司法所、派出所互动协作,采取部门联调、司法确认等措施,有效提升涉农纠纷化解成效。

 

与县司法局共同成立石林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把涉农非诉纠纷解决挺在前面。依托法官工作室以“党建+司法服务”模式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涉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室、法学会诉调对接工作室、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等8个调解组织,不断拓展涉农多元解纷的平台和途径。依托“阿诗玛”和“高玛饶”2个调解室开展“双语”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农民心坎上的“烦心事”。2024年,涉农诉前调解成功241件。

 

“执行利剑”保障农民权益

石林县法院成立“农民工权益保障”审判团队,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社会责任感强的法官专职审理农民工维权案件,加大调解工作力度,依法进行合理诉求引导,及时妥善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切实加强涉农民工权益案件执行工作,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2024年,受理并执结涉农民工权益执行案件97件,执行到位595万余元。

 

农为邦本,本固邦宁。下一步,石林县法院将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继续强化司法护农、司法安农、司法惠农,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更加精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用心绘就乡村振兴“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