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保山市施甸县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以党建引领、诉非衔接、机制保障的“三步”工作法,构建“一体两翼”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对全县13个乡镇的矛盾纠纷按南、中、北三个片区分别进行排查、信息采集、案件分流、包案调处,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纷争”,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防患于“未发”之态、消弭于“未诉”之际、化解于“将诉”之时。

党建引领,推动上下联动“一盘棋”。依靠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积极主动融入县委、县政府中心大局,由各行业、基层组织加盟的统一战线初步形成,并在法院设办公室负责指挥协调。组建临时党支部,将立案庭和常驻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的11名党员纳入“一站式”多元解纷临时党支部,由院长任党支部书记,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
通过积极探索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将多方调解资源整合,构建多方联动大格局。结合案件实际成立了婚姻家庭、道交纠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纠纷、金融纠纷、商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并制定出台相关的实施方案,共同构建“法院+”多元纠纷解决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公正高效化解。突出乡村(社区)社会治理的职能作用,加强新时代法治文化建设,开展“无讼乡村”创建,引导形成“小事不出村社、大事不出乡镇”的理念和氛围,在每个行政村聘任了特邀调解员,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诉非衔接,构建多元共治新体系。以“委派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工作方式,将N个调解资源凝聚成一个全覆盖的“大调解”网络,以全方位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为主导,构建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社会第三方调解的多方联动调解大格局,积极在仁和镇综治中心建立“委派调解”试点,以“未见法槌+低成本+权威性”纠纷解决方式,为群众提供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解纷渠道。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坚持将最优质的审判力量配备到诉讼服务中心前端,调裁团队用20%的审判力量办结80%的简单案件,速裁、快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8.83天。
机制保障,提升调处化解质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处置机制,多部门合力快速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工作做实做细。对于风险较高的当事人,及时与当地综治中心联系、通知村委会做好风险防控。积极采取“以案定补”的方式,调解费用通过案件补贴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季度根据矛盾纠纷调解件数及调解效果按照个案补贴标准进行发放,从办案经费中支付给调解组织或调解员,基层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施甸县法院通过长期实践,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法治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推动完善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的多元共治新格局,让矛盾纠纷化在源头、解在诉前、消在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