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州文山市人民法院在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能过程中,通过探索创建“3+N”工作机制,在源头解纷、多元解纷、预防解纷上下足功夫,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效显著。2024年,行政案件收案数相比往年同期下降20%,调撤率从2021年的21.23%提高到81.25%,位居全省前列。
创建诉前化解工作机制
源头解纷促进诉源治理
强化立案审查。坚持能动履职理念,通过审查原告提交的诉状和证据,发现突出问题适时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或组织双方达成协议。对于原告起诉方向错误、事实法律依据不足的,耐心向当事人释法析理,及时给予指引帮助,避免程序空转。2023年至今,通过强化立案审查及释法说理,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原告主动撤回立案申请材料共计50件。
强化诉前协同化解。对于经审查符合立案受理条件的,引导进入诉前化解流程。有化解可能性的,及时向市司法局推送,由市司法局统筹协调涉诉行政机关推进行政案件和解工作。2023年至今,向市司法局推送案件28件,调解成功20件,成功率达71.4%。
强化诉前诉讼与复议衔接。依托联席会议机制,与市司法局定期开展座谈交流,针对辖区内易诉案件及复议前置案件,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提出有效化解方法,让更多纠纷在行政复议环节、更靠前的阶段得以化解。
创建府院联动机制
多元解纷推动案结事了
积极转变行政争议化解理念,从过去法院单一主导、程序纠错为主的对抗型模式转变为由多方协同、合力化解的开放式协调型模式。
畅通完善联络机制,通过与辖区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等召开联席会议及开展行政业务培训等方式,通报行政案件审理情况以及从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增进府院良性互动。联合下发《文山市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机制》,形成府院协作解纷联调模式。机制建立以来,45件案件采用“法院+司法局”“法院+自然资源局”等联动调解模式成功调撤。
创建行政诉讼风险预警机制
预防解纷提升案件质量
积极参与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行政诉讼风险预警研判。通过参加政府主导的重大项目及案件协商推进会议,聚焦可能发生行政纠纷的关键环节,帮助梳理程序中的潜在争议,提出行政诉讼风险评估意见建议,进行行政诉讼风险预警,源头预防行政争议的产生。
完善类案裁判指引分析预警。结合行政审判工作实际,加大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分析研判,列出相关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主要风险点,并针对败诉风险点,提出预防和控制行政机关败诉的建议,助推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加大败诉风险提示预警。通过向具有败诉风险的行政机关发送“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引导行政机关进行自我纠正,妥善处理行政相对人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向相关部门发送“行政案件败诉风险预警告知书”4份,行政机关自我纠错2件,主动参与案件化解2件。
在构建“三大机制”的基础上,以强化司法建议作用、发布行政典型案例等多项举措,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2023年以来针对行政诉讼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向行政机关适时发送司法建议4份;依托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20个,真正做到以案释法,推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