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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庆中院召开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5-10-30  责任编辑:符晓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金融纠纷多元共治实效,10月28日,迪庆州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金融纠纷调解工作推进会。

 

 

会上,各县(市)法院和迪庆中院立案庭介绍了近三年迪庆州金融纠纷案件审理及先行调解工作情况,就审理案件表现出的金融纠纷特点、形成原因进行研讨,并分析金融案件中存在的“送达难”、借款人“缺席”审理、执行陷入困境以及贷款合法合规性审查等难点问题。金融机构代表围绕畅通纠纷化解协作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业务指导作用、共同促进金融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等内容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纠纷是影响迪庆经济社会稳定的主要矛盾纠纷之一。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金融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从源头上增强金融监管、服务能力,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一是强化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要压实金融机构在纠纷源头治理和调解中的“主体责任”,在开展金融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要加强行业专业性调解,发挥专业优势,充分拓展服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行业和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做到金融纠纷应调尽调、可调尽调。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规范运行。要建立健全专业高效、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理顺行业调解组织内部管理机制、工作体系和组织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和分析研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行业内、企业内、群众家门口,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协作联动、关口把控。要加强信息共享、风险联防、政策协同、执法联动工作合力,推进源头预防、和解优先、非诉挺前、多元化解、诉内治理、分层递进的纠纷化解路径,拓展行业专业性调解、先行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执行和解等纠纷化解格局,减少存量、防止增量,确保解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四是强化关键环节、重点突破。通过多途径、多方式普及金融消费和投资知识,普及风险识别防范与依法维权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消费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深入分析金融纠纷案件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小额纠纷快速解决机制,加强薄弱环节的监管督查、溯源整改,以如我在立、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理念提升立案、审判、执行中的司法温度与金融暖度,增强人民群众对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