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普洱市澜沧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不懈提能力、持之以恒转作风、全力以赴抓落实、一心一意谋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以“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实现更高水平安商护企,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高位推进,提供多元检察服务。将“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列为全年工作重点,成立相关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担任组长,作为“一把手”工程,集成各业务部门深度参与,具体抓落实。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持续开展“挂案”清理,常态化摸排企业“挂案”线索,加强法律监督,制发企业检察建议。出台《“检察官挂联企业”工作方案》《检侨联络机制》,建立检侨联络法律服务站,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开设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了解民营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邀请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参与“惠企政策咨询超市”等活动,让检察机关走进企业、走近企业,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着力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品牌引领,打造护企“澜检标识”。把“党建+检察”融入法治化营商环境大格局,依托与县工商联签订的党建共建协议,搭建“检—商—企”交流沟通平台,多维度夯基垒台、立柱架梁,实现以基层党建“红色引擎”推进检察业务发展的双融双促新格局。深挖亮点品牌与营商环境的契合点,着力打造澜沧检察护企品牌。制作的2个营商环境普法视频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等部门评为优秀普法作品。
聚焦产业,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联合县工商联、市场监管局主动走进景迈山,同当地茶企代表围绕景迈山地理标志保护、茶叶交易、茶叶商标、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召开知识产权座谈会,就如何常态化、规范化推动农产品地理标志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造土特产品牌等方面达成共识,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澜沧县新质生产力发展。联合县应急管理局等3家单位召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共同研讨“八号检察建议”,制定《关于安全生产案(事)件工作协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行刑有效衔接。检察长带队到芒汇河复合光伏发展电富邦乡项目部实地走访,多部门联动先后走访澜沧县多家矿业、水泥企业,查看生产车间、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培训、应急演练等台账资料,鼓励企业坚持合法经营、绿色经营、安全生产。
检护民生,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延伸民事检察职能触角,与县总工会等六部门建立澜沧县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平台,开展联合接访10次,减少劳动纠纷化解的司法成本,助力企业合法合规用人。受理企业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23件,帮助追回欠款120余万元;同县人民法院、县民政局等15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加强与县法院沟通协调,做好支持起诉“后半篇文章”,最大程度节省当事人诉讼成本,以诉前调解方式促使当事人达成和解并现场履行完毕,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聚焦群众所思所盼,回应群众关心关切,通过办理督促整治违规使用“生鲜灯”、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有力守护“食药环”安全。其中,1件案件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2024年“有代表性的高质效案件”。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注重法治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原则,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开展安全生产案件庭审观摩,邀请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发布以案释法信息,提醒广大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特殊节点深入社区、街道、乡(镇)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展板讲解、发放宣传册、面对面答疑等方式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学得会,进一步提高商铺经营者、当地百姓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发挥“头雁效应”,开展“检察官访企”活动14场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20余次,覆盖企业5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2万余册,受众达8000余人。
下一步,澜沧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自觉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要求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载体,以检察之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