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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水县法院:“儒廉”相融践使命 法润人心守正义
发布时间:2025-05-22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年来,红河州建水县人民法院将“儒法廉”作为法院事业发展的“根”和“魂”,以“莲、镜、陶、水”四个意象,打造“儒廉、儒法”相结合的廉洁文化品牌,不断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走深走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以“莲”喻“廉” 廉政教育筑防线

洁如“莲”,生廉趋光伴日月。建水县法院将“莲”元素植入法院办公环境,以“廉洁为民”为精神内核打造心(系)民亭、廉政警示厅。

在显著位置设置“习语警句”、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展现新时代廉洁文化内涵。与地方文化相融合,用“循规蹈矩”先贤传统规训智慧,启迪后辈做人做事要按照规矩来;利用“廉政警示钟”,告诫从政者要廉洁自律。

打造“戒贪铭墙”“末路忏悔模拟牢房”“古代本地清官典范墙”,以正反典型案例为镜,教育党员干部要常怀律己之念;取自《爱莲说》的“莲花灯浮雕”寓意照亮清正廉明路;“算盘造型墙”引导干部职工算好人生七笔账等,通过沉浸式体验廉政文化魅力,让“赏莲人”成“尚廉者”,在审执工作中趋光而行,自觉恪守洁身自爱的高洁品质,筑牢廉政防线。

  

以“镜”鉴“廉” 树规立矩画方圆

明如“镜”,正身正心扬规矩。建水县法院不断完善纪律作风管理规定、请销假制度等制度。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形成“制度育人、制度管人、制度服人”管理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实行“内部监督+派驻监督”双重监督模式,对内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廉政警示教育、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外采用设置廉政举报箱、开通廉政彩铃、落实院庭长接访制等方式,拓宽社会各界监督渠道,主动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走进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

  

以“陶”彰“廉” 寓教熏陶铸品行

坚如“陶”,尺长寓教育清官。建水紫陶属中国四大名陶之一,历经1100多度高温烧制,具有“坚如铁、明如镜、润如玉、声如磬”的特质。建水县法院将廉洁元素融入建水紫陶,走进诉讼服务大厅,雕刻有麒麟、獬豸、凤凰、狴犴图案的紫陶瓶映入眼帘,分别寓意“诚信、公正、和谐、清廉”,警示领导干部不可徇私枉法,面对贪欲诱惑须保持“坚如铁”的意志,守好廉洁自律、刚正不阿底线。走进警示教育厅,用建水紫陶烧制成的法鼎、法槌、天平,寓意“公平正义”,体现法院文化特色。

创新提出“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11355”工作思路,同时结合支部特色,打造“勤于人先·乐在人后”“先锋服务暖民心·剑胆琴心护正义”“典亮生活·利剑护航”等5个党支部品牌,拍摄《墨香古城的法治追梦人》《儒法碰撞,激起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火花》《如愿》《同守望》等宣传片,打造法院版《去有风的地方》《“快”说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专题普法栏目,塑造了“正心修身,清正廉洁”的新时代法院队伍形象。

  

以“水”护“廉” 执法为民护安澜

公平如“水”,民安国兴护两全。法,从水。水,准也;准,平也,水遇坎则填,象征公平;“去”为上“土”下“厶”,载万物之公心的“土”压住一己之私的“厶”,寓意去恶扬善廉洁不谋私利。建水县法院文化墙上刻有多个字体的“法”字,警醒办案人员要以“水”为师,“去”除罪恶,执法办案清澈透明不掺杂质。

坚持“便民为民”司法理念,以“仁爱”为出发点,用儒家箴言渲染“仁”“和”调解氛围,规划建设仁和调解室、诚信调解室、家事法庭等6大调解空间、4个科技法庭,并升级2个融合法庭,营造人心和顺的司法调解氛围。引进建水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信公证处等第三方委派调解组织,汇聚各行专业智慧,做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以“解民忧”为落脚点,整合基层调解信息资源,不定期培训基层调解员,形成“调解要素提前注入,矛盾纠纷化解前置”模式,实现“1+1>2”的联调效果。每月定期到各审判点开展至少1次巡回审判,全力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