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声听讼”是中国古代司法审判初期的一种方法,其中反映出“求民情”思想和人文主义精神,这一方法体现了古代法官在倾听中寻求真相的智慧。在现代司法审判中,“倾听”同样是一个法官非常重要的素养。特别对于民商事法官而言,倾听就像是一座桥梁,连接着不同的立场和观点,法官通过倾听能够更好地帮助双方找到共同点,进而达成和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几天前,我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这是一起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我们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案件并不复杂、标的也不大。与上诉人沟通的过程中,他一直和我说:“一审法院没有听他讲完就判了,他一定要上诉。”话语间明显带着情绪,我通过认真查阅卷宗,其实一审法院的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都是没有问题的。
这让我想起之前我在基层法院的时候,那时案子多、压力大,往往有一种急于结案的心态。尽管我们法官给予了悉心的释明、指导,但是当事人在法庭上常常远离“焦点”陈述,甚至东拉西扯、不着边际。为了提高结案效率,那时我也会制止当事人的陈述,有时难免流露出烦躁的情绪。后来到了丽江中院,我发现其实有一部分上诉案件就是当事人情感化地表达不满。
随着审判实践和阅历的积累,如今,我更愿意耐心倾听,花更多精力促成调解,从源头化解矛盾,平衡双方的利益。二审开庭当天,我让上诉人充分发表了自己观点,他东拉西扯地“发泄”了一通。在确保不影响法庭秩序的前提下,我们合议庭耐心倾听了两个当事人“滔滔不绝”的倾诉。在一番倾诉后,我知道原来两人是老乡,之前一起合伙做生意,关系也一直不错,直到这个纠纷发生后两人才“分道扬镳”,双方都是有调解意愿的。
在摸清矛盾症结所在后,我选择了“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逐个打开心结,再化解矛盾。得益于前期的倾听,整个调解过程并不曲折,很快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看着两人离开的背影,我再一次深刻体会到了倾听的力量,它让双方当事人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感受和立场,也让我们法官能更精准地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
法官学会倾听,意味着能够更加深入地理解当事人的心声与诉求。在法庭上,每一句话、每一个细节都可能隐藏着关键的信息和真实的情感。法官通过耐心倾听,不仅能够捕捉到这些细微之处,还能让当事人感受到被尊重和理解,从而更加信任司法过程。这样的倾听,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人性的关怀,有助于法官做出更加公正、合理的判决,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普丽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