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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深化“优编强基”改革 助力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难题
发布时间:2024-07-26  责任编辑:符晓

社会治理的重心向基层下移,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但在“下移”的改革实践中,责任和事权向基层扎堆转移,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两级一定程度上存在“权小责大”“人少事多”等现象,被形象地比喻为“小马拉大车”。

如何助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今年以来,丽江市古城区深化“优编强基”改革,突出为“车”减负、为“马”赋能,从权责配置、管理协调和工作力量等方面精准发力,从源头上破解乡(镇、街道)“权小责大”“人少事多”等问题,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整体效能。

 

 

给“大车”减负,明确基层权责,优化基层配置

为解决基层事务中“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古城区印发了(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并编制办事指南,多渠道对目录进行宣传,对乡镇86项法定行政职权和街道39项法定行政职权进行进一步明确,不断强化(镇、街道)法定职责的履职能力。

同时,古城区会同区级16个部门和11个乡(镇、街道),精准开展赋权事项选取工作。经乡镇初选、专班审议、专家论证、评估选取、会议审定等程序,古城区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列入赋权事项70项;统一赋予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重点目录列入赋权事项17项。

此外,古城区建立“日常督导+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对乡(镇、街道)在基层治理中亟需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赋权,确保属地管理“既看得见、也管得着”;对不适合乡(镇、街道)行使的行政执法事项及时收回,避免“一放了之”,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为“小马”赋能,充实基层力量,强化跟踪问效

“小马”拉不动车,究其原因要解决“人少”“体弱”两大问题。

为实现(镇、街道)责权匹配,古城区在前期大东乡、七河镇试点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上,整合各(镇、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工作和(镇、街道)固有的执法职责,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总量88名,用于补充执法及救援工作力量。

通过人员转隶和内部调剂的方式补充事业人员,打破身份和机构限制,按岗位职责进行分工管理,强化(镇、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稳步实现(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为开展扩权赋能工作奠定了体制基础。同时,将区级城市管理执法人员204名下沉到建成区5个街道辅助执法,建立派驻机构人员统筹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明确派驻街道的各类执法队伍统一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指挥调度,保证下沉执法力量管得住、用得好,基本实现了“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同时,全区不断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截至目前,全区11个(镇、街道)共271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获得执法证,开展行政执法专题培训5场次、组织2024年全区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会1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