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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镇沅县司法局: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组合拳”打开纠纷当事人“千千结”
发布时间:2024-09-14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普洱市镇沅县司法局按板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探情”诊纠纷、“疏情”防激化、“借情”解心结,形成一套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组合拳”,用“情”打开纠纷当事人“千千结”,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为法治普洱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新“枫”景答卷。

普法宣传强服务,预防矛盾筑堤坝。通过“法律六进+N”开展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走村入户开展法治讲座、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等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直通车”作用,围绕群众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从法律的热点、焦点、盲点着手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使法治宣传教育从说教式、灌输式、被动式逐渐向文化熏陶、耳濡目染的形式转化,让村民在休闲娱乐之余感受法治文化的魅力,在潜移默化中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

凝心聚力强服务,化解矛盾解难题。止纷于“源”,化诉于“根”。积极推行以“提前预防、精准预测、全面防范”为核心的矛盾纠纷超前防范机制,牢牢把握矛盾纠纷化解的主动权,力争将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在“萌芽”时期化解。详细了解纠纷发生原因及事实真相,始终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感人、以法育人、以德服人”的理念,找准双方的“争执点”、调解“切入点”、利益“平衡点”,对纠纷进行“精准把脉”,做到“胸有成竹”,不打“无准备”之仗,力促每件纠纷案结事了人和。

 

 

创新教育强意识,严守纪律筑稳定。坚持“严、教、访、安”四字工作法,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矫得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采取“见其人、闻其声、明其心、知其行”的管理模式,通过定期报到、汇报思想、走访等多种形式,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实行多方联动完善帮教网络,做到“一人一档”管理,形成对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帮教的工作合力,做到人员情况清、底数明,加强对其政策法规教育,坚持定期走访排查,及时掌握重点人员的生产生活和思想动态,积极帮助他们,让他们体会到“法”的威严、“情”的温暖。

多元联动强机制,多方参与拓渠道。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践行“枫桥经验”,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联合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妇联、村“两委”等多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纠纷,联合开展引导、沟通、化解工作,会商解决疑难复杂纠纷,妥善处置重大案事件,切实把“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风险不外溢”落到实处,实现“社会治安联防、突出问题联治、矛盾纠纷联处、基层平安联创”。

让学法懂法真正迈进群众“门槛”、走进群众“心坎”,这是镇沅县司法局按板司法所持之以恒,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的实践目标。下一步,镇沅县将继续以基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契机,立足工作职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细处着手、往实处用力,多措并举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将突出矛盾纠纷抓在一线、解决在一线,努力将自身打造成特色鲜明的品牌司法所,为法治普洱建设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