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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四聚焦”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
发布时间:2024-09-05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年来,玉溪市江川区紧紧把握“枫桥经验”精髓,立足实际,着眼未来,积极探索创新社区矫正工作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四聚焦”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发挥基层社会治理“大效能”。2023年以来,全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356人,累计解除379人,目前在册178人,均做到监管到位,没有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聚焦组织建设 夯实社区矫正根基

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副区长、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局长任常务副主任,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和区司法局局长任副主任,法、检、公、司和财政、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妇联等20余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2024年3月,在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加挂江川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指导监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至今,全区共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5人、社会工作者15人、社会志愿者62人,刑罚执行一体化选派警察3人。

聚焦刑事执行 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水平

强化分析研判。按照“日查周研月议”工作方式,社区矫正管理局每日不少于一次对各司法所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开展网上巡查,各司法所每周对辖区内社区矫正领域风险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区司法局每月召开一次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全区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进行综合研判。强化教育管理。依法开展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调查评估,规范社区矫正衔接配合和交付接收,严格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服务与教育管理,全力推进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2023年以来,全区依法开展假释调查评估5人次,适宜缓刑调查评估26人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体教育2125人次,个别教育谈话1734人次,走访教育1670人次。强化部门协作。通过大数据查询系统排查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对未经批准外出和违反社区矫正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训诫32人,警告12人,佩戴电子手环1人,撤销缓刑、收监执行4人。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汇报、走访、信息化核查等制度,精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情况,严防脱管现象发生。全区共审批外出请假事项146人次,跨县(市、区)活动7人次,无一人发生脱管。强化重点人员管控。对全区“三类十八种”重点社区矫正对象18人开展摸排管控及风险隐患排查,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和教育帮扶措施。对“六有人员”开展帮扶35人次,调解纠纷4起,有效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隐患,全力维护社区矫正领域安全稳定。

 

聚焦社会参与 构建教育帮扶新机制

江川区采取“社工机构+整体外包”的方式,依法向社会组织统一购买社区矫正日常教育帮扶整体服务。制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签订保密协议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纪律承诺。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着力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多元化。至今,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题教育活动13期570余人,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1期40人,专题心理辅导6期210余人,心理测评310余人次,技能培训5期230余人,警示教育12期450余人。创新公益活动方式,建立爱心帮扶、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项目库7个,社区矫正对象自愿报名参加,组织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无偿献血3500毫升,筹集爱心款项3268.88元、牛奶10箱,慰问江川麻风疗养院老人,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认同感和获得感,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有效融入社会。

 

聚焦智慧矫正 打造社区矫正新模式

江川区2023年被省司法厅列为第三批部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项目,区司法局严格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紧紧围绕创建标准、目标任务、场地功能、智慧设备、信息平台等,完成矫正中心“三区十八室”功能场所改造,实现矫正中心场所标识统一化、功能布局规范化、管理流程制度化。着力打造“电子围墙”,安装一台自助矫正终端和5台矫务通,实现“人管、物管、技管”三管合一,有效提升社区矫正信息化、智能化、规范化水平。强化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应用,组织未成年人通过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空中课堂”开展线上学习20余人次。加强政法跨部门社区矫正信息化执法协作,今年来,全区政法跨部门办理社区矫正协同案件116件,案件协同率为99.15%,智慧矫正一体化平台数据录入率为100%,数据完整率为98.23%,“在矫通”App使用率为99%,“矫务通”App使用率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