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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管+心矫+赋能,为社矫对象铺就“阳光回归”路
发布时间:2024-06-12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年来,楚雄州充分发挥检察、司法等联合协作执法优势,用共建共护激发“他潜能”、用润心问暖敞开“他心扉”、用耐心互动指引“他前行”,让教育帮扶提升成效,为社区矫正注入情怀。

凝聚合力“赋能”

姚安县司法局组织栋川镇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社工等70余人在栋川司法所进行业务培训,县司法局工作人员讲解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着重讲述村(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社工等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如何开展工作、如何配合司法所工作人员等方面内容,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矫工作,着力构建符合姚安实际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模式。

 

武定县司法局根据相关程序,与县正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正式签订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项目合作协议,以个案帮扶跟进为主线,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普遍走访、制定帮扶方案、适时开展“个案+团辅”的精准帮扶模式,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生产生活等环节中抽丝剥茧,做实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教育帮扶工作。

执法监督“聚焦”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随机对辖区内的司法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认真细致地检查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档案管理是否规范、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矫正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等,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督促社区矫正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禄丰市社区矫正管理局组织全市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案卷交叉评查暨“智慧矫正”平台系统运用知识培训,采取互查互评开展案卷评查,将档案进行全面“拆洗”并“晒在阳光下”,针对存在问题,抓实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档案的问题整改,以精准有力的整改落实助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履行、规范执法。

 

姚安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全县九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针对监督管理不规范、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矫正方案缺乏针对性等问题,要求各司法所要正视问题,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增强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工作质效,依法依规实施好社区矫正法律法规。

教育帮扶“心矫”

禄丰市一平浪派出所联合司法所对辖区13名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精准对焦普法教育,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种类的复杂性及犯罪特性,围绕各地被收监执行的相关典型案例,讲解违反社矫管理规定及再次违法犯罪的后果,告诫矫正对象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严禁参与涉黑涉恶、黄赌毒、枪爆等违法犯罪活动,端正态度,积极接受矫正,收到良好成效。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结合身边案例开展“敬畏法律,珍爱自由”为主题的集中教育,积极与县看守所、县司法局协调,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到看守所开展警示教育,零距离、沉浸式感受到“高墙”内外的巨大差距。研制《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牟定县司法局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依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定期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个别心理辅导,从“县心理人才库”中邀请专业讲师开展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帮助社矫对象缓解心理压力,调整心态,促进更好适应社会、融入社会。

因人施矫“柔管”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具有丰富社区管理服务工作经验、熟悉社会保障政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开展实地走访,面对面了解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是否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等问题。在异地独居禄丰的社矫人员李某某住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其近况,劝诫他服从管理、遵守法律,希望他加强与外县亲人联系,鼓励他自力更生,增加收入。在唐某某的公司,工作人员向他询问了近期的经营和生活情况,劝诫他自觉接受监管教育。

 

永仁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通过走访、调查对辖区内的重点刑释帮教人员进行深入排查,重点了解生活状况、思想动态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在排查中,发现部分刑释帮教人员存在就业困难、心理压力较大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提供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方某某在接受社区矫正后,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掌握了一门实用技能,并在莲池乡“幸福里”成功找到了工作,每日工资除吃住外可达到168元。他表示,感谢党和政府,感谢社区矫正给他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截至目前,在莲池乡“幸福里”就地就近就业的社区矫正对象已有1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