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古城区司法局积极整合资源,从全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工作入手,积极发挥以束河司法所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试点的典型引领作用,全面推行“三字工作法”,以束河司法所创建“枫桥式”试点单位为契机,为全面推进社会治理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建”好马锅头调解室
为更好地为辖区人民群众、外来经营户及来丽游客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服务,做到阵地前移,服务靠前,融合束河街道的民族分布特点及存在的纠纷类型,在各级政府及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束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马锅头调解室建成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马锅头”调解室是人民调解主动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司法实践,是增强矛盾多元化解和打造“枫桥式司法所”的创新尝试。人民调解工作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社会的安定团结,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能够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安定团结、促进民族团结。
“推”好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
以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为载体,整合基层法治队伍和综治力量,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马锅头调解室不仅整合了束河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旅游专门法庭等强有力的基层法治力量,还吸纳了辖区内的“法律明白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五老调解员、一村一社法律顾问等强有力的基层综治力量,共同参与到人民调解和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调解当事人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纠纷类型是什么,经综治中心研判后,马锅头调解室进行精准选派合适的人民调解员前往调处,为来丽游客、辖区经营户和辖区的老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让他们从中享受到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带来的法治红利。
束河辖区各类矛盾纠纷多,需要快速、准确、合法处理纠纷,以防止舆情以及保障游客合法权益。2023年,束河司法所排查并参与调处重大矛盾纠纷共计41件,成功进行司法确认18件。
“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
全面深入开展纠纷排查。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地缘、人缘优势,聚焦重点人群、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实现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特别是对于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易发多发、易激化、时间跨度长、历史积怨深、隐蔽性强的矛盾纠纷,都随时进行排查,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加大化解矛盾纠纷调处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定人包案”等制度落实责任,及时调解。注重将涉及民营企业、退役军人和信访等领域的矛盾纠纷作为调解工作的重点。对无法调处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妥善处置,第一时间向束河党工委和区司法局报告,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堆积,努力做到矛盾纠纷调解介入率100%,调解成功率96%以上。
切实做好矛盾纠纷预防。建立健全矛盾纠纷研判机制,对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全面推广使用云南省人民调解大数据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录入案件,加大矛盾纠纷调处数据汇聚力度,为分析研判的开展提供基础保障。切实做好预知、预判、预防工作,最大限度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