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深入推进云南政法工作现代化 > 聚焦·“枫桥经验”在云南 > 普法小课堂 > 正文
电动车加装篷藏有隐患,及早拆除保平安
发布时间:2024-12-19  责任编辑:符晓

“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它永远不会堵车……”一旦碰上刮风下雨,“小摩托”就没那么方便舒适了。为此,不少驾驶人会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加装雨篷。实际上,小小雨篷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自行加装电动车雨篷有哪些安全隐患?

1、遮挡视线、影响观察。遮挡驾驶人视线,增加视野盲区,雨、雪天气前挡更是模糊不清,严重影响对车辆、行人和路况的观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2、重心不稳、难以控制。车辆非法改装后,重心改变,迎风阻力增加,行驶时,遮阳伞和雨篷迎风飘动,车辆随之摆动,难以控制、失去方向;遇侧风极易发生车辆侧翻事故。

3、违法改装、伤及他人。车体面积扩大,影响车辆的机动灵活性,增加碰擦事故的发生率;突出、尖锐、锋利的伞骨架和雨篷顶边角与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经常发生刺伤他人面部和眼睛的事故。

4、形如利剑、加重伤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加装在车身外部的遮阳伞和雨篷首先受力变形,支撑杆、伞骨架、边框会在事故发生瞬间刺穿驾驶人的面部、颈部甚至腹脏、心脏,加重事故伤害后果。

电动自行车私自安装雨棚,不仅危险,而且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