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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持”开展普法宣传 提升基层法治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01  责任编辑:汪雨春

昭通市永善县桧溪镇深入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群众主体工作法,让群众成为普法宣传的参与者、践行者、受益者、监督者,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积极开展普法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广场、进万家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让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树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坚持党建引领,建好“指挥部”,激发宣传活力。围绕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怎么推、怎么管”问题,村(社区)成立党员活动中心、法律大讲堂,确立法律明白人,党员干部主动亮身份、做表率,充分发挥村干部、政法干警、法律明白人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党员大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组织开展“法律大家讲”活动,畅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让党的法治思想飞入寻常百姓家。

坚持群众主体,凝聚“向心力”,提升宣传质效。认真践行县委“三项机制”,统筹一线“三支队伍”,建立常态化问题排查整治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不定期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基层民主协商活动,开展产业发展、“三园建设”等民主协商,集民意、汇民智、聚民心共同推进和美村庄建设。利用村干部、乡贤、小组长、退休干部,通过院坝会、群众会等在群众中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酒驾、非法捕捞、野外用火、破坏公共设施等违法典型案例融入普法宣传内容,达到学习一案警示一片的作用,筑牢群众法治意识。

坚持法治思维,树立“方向标”,提升宣传广度。坚持开展法治进乡村、进广场、进社区、进学校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反家庭暴力宣传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举办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案例分享、现场互动等形式,围绕当前的社会突出社会热点和群众关系关注的困难问题,就如何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维护合法利益、使用法律武器开展宣传教育,传授预防犯罪、打击犯罪、自我防范的方法,不断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治意识,2024年开展宣传活动6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村规民约,融入村民负面清单,融入“五星级文明户”评选当中,积极营造法治文化氛围,树牢什么事情该为、什么事情能为、什么事情不能为的思想底线。

坚持文明引领,营造“新风尚”,强化宣传成效。依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退休老干部成立志愿服务队,搭建理论宣讲、法律服务、文化服务、健康服务平台,结合“三项机制”落实,党员干部、包村干部定期入户开展模范事迹宣传,以案释法,以案促教,提升人民群众文明意识。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并聘请老党员、老模范、老干部、退役军人等组成乡贤理事会,提升乡风文明水平。广泛开展“最美家庭”“好公婆、好媳妇”“五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道德模范”等典型选树活动,深入挖掘群众善举、身边好人等各类模范人物,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