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户长”成为基层治理的“眼睛”和“耳朵”,收集社情民意;“法律明白人”学法普法,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阿诗玛”调解员推进“双语”调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在昆明市石林县,基层社会治理人才的身影遍布房前屋后、田间地头,和谐彝乡的生动画卷缓缓展开。
“十户长”众志成城凝聚治理合力
在石林县板桥街道的巷陌之间,一辆电动三轮车缓缓驶过,车身上的纸张格外引人注目。仔细一瞧,上面是一条条普法“金句”。这辆电动三轮车的主人,是板桥街道的“十户长”,他在板桥街道经营着一家饮用水换水点,负责给周边12个村(社区)800余户群众送水。
“做人要诚信,做事要守法;早时不学法,遇事没办法;办事要依法,遇事要找法……”电动三轮车上写着醒目的“金句”。这些“金句”以最直白、最接地气的方式,将诸如邻里关系、治安防范、权益维护等法律知识融入其中,并结合了辖区的最新案例和调解矛盾纠纷的心得。每天在送水的同时,他也将法律知识“送”进千家万户。
“十户长”是石林县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重要助力之一。近年来,石林县不断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构建起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四级网格、五级网格、“微网格”,并将网格员队伍延伸到村、组、户,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组织网络体系。
截至目前,石林县已划分“微网格”5202个,有“微网格”员5202人,依托石林县调度指挥中心,进一步深化网格在基层治理中的基本工作单元作用,真正实现社情民意在网格中采集、矛盾纠纷在网格中化解。
“法律明白人”——身边的“法律顾问”
石林县是“阿诗玛的故乡”,彝族、白族、哈尼族等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3.52%,其中彝族人口占石林县少数民族人口的95.3%。
长湖镇维则村是石林县彝族集聚度较高的村之一。“我们村97%以上都是彝族,家乡话(彝语)就是打开群众心门的‘金钥匙’。”石林县长湖镇维则村党总支书记介绍。维则村党总支书记还是一名“法律明白人”,她自学法律知识,用彝汉“双语”普及村民关心、关注的自建房审批、耕地保护、森林防火等法律知识,并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提升村民学法积极性。
圭山镇当甸村村“两委”委员也是一名“法律明白人”。不论何时何地,他都把普法工作融入日常,在防火点值守,向路人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到村民家中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交通劝导站向不戴头盔的人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村民一起巡山,给大家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在石林县,像他们这样的“法律明白人”还有很多。截至目前,石林县共培养了576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他们用自己所掌握的法律知识,为邻里乡亲排忧解难,为石林县的长治久安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阿诗玛”调解员“双语”解纷促和谐
彝汉“双语”调解是石林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一块“金字招牌”。石林县人民法院先后创建“阿诗玛”和“高玛饶”两个彝汉“双语”调解室,组建“彝汉”法官团队,运用“双语”全流程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接地气、有温度的特色司法服务。
“阿诗玛”特邀调解员不仅了解法律知识,而且能说一口地道的彝语。在矛盾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她运用“双语”优势和法律知识,让纷争在情理与法理的交融中渐渐消弭。
近年来,“阿诗玛”调解室共成功调解涉少数民族案件2300余件、妇女儿童案件460余件,接待群众咨询1.5万余人次。
今年以来,石林县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矛盾纠纷3073件,调解成功2958件,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6.26%。石林县的基层社会治理人才用行动书写答卷,一步一个脚印,丈量基层治理的广度与深度,共同探索更加贴合群众需求、更具时代适应性的治理路径,建设和谐美丽的彝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