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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创新“三个三”工作法 稳步推进“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
发布时间:2024-08-20  责任编辑:汪雨春

基层是党联系群众、团结群众、组织群众的第一线,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领域突出矛盾问题的汇集地。作为昆明市主城核心区之一,官渡区有常住人口162.31万人、市场主体27.8万个,GDP总量连续8年位居全省各县(市、区)第一。人流的高度集中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也让矛盾纠纷呈现出总量大、存量多、变量广的特点。

 

 

对此,官渡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选取矛盾纠纷相对突出、治安情况相对复杂的关上街道和小板桥街道作为试点,以推进“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为总抓手,着力“三个强化”聚合力、做实“三个环节”促和谐、聚焦“三个建设”强调解,不断创新工作模式,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切实扎根群众、服务群众,最大限度将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

着力“三个强化” 抓统筹聚合力

强化组织体系。官渡区成立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人任召集人、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2+3(1)+N”机制实体化工作统筹协调机构,并指导试点街道成立“2+3(1)+N”机制实体化运行指挥部,明确由街道政法委员、担任街道副职的派出所所长牵头,统筹街道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派出法庭,整合各社区及卫生健康、妇联、民政、教育等基层资源,构建平战结合的专班运行机制,确保就地解决矛盾纠纷,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最终实现“1+1>2”的效果。

强化资源整合。官渡区从政法委、法院、司法局、信访、民政、卫生健康、妇联等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全面下沉试点街道开展实操实训,全程参与试点街道和社区矛盾风险排查研判处置,切实推动提升基层风险隐患处置能力水平。试点街道对一时难以化解的重大风险线索,启动“吹哨报到”进行联调联处联控,由街道党工委按照“一案一策”原则,制定专门方案、建立个案专班,同时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心理辅导、法律宣讲、纠纷调解,成功实现定分止争。

 

 

强化制度保障。全区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细化对接方式,推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又相互配合,完善闭环管理机制,按照矛盾风险处置路线图建立全流程矛盾纠纷闭环管理体系。同时,健全线索收集推送机制,进一步规范“六类风险隐患”情况信息收集报送流程,实现线索重复推送率下降26%,并通过制定工作指引,明晰属事责任和属地责任,厘清规范各职能部门和属地各类解纷主体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权能边界。

做实“三个环节” 解矛盾促和谐

前端摸排控增量。以区、街道两级综治中心为枢纽,官渡区搭建起信息共享平台,采取以部门日常发现为主,上级掌握推送、社区排查报送为辅的方式,健全完善试点街道“六类风险隐患”动态数据库,全面掌握辖区内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推动排查发现关口前移。其中,关上街道以“清单+积分”为抓手,充分调动“三双”报到党员、专兼职网格员、商户、居民进一步发挥“前哨”和“探头”作用,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截至目前,共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活动达649人次,党员化解矛盾纠纷54起。同时,通过建立经营户“积分管理”制度、推出“积分超市”物品兑换等积分激励措施,实现“奉献—积分—回报”志愿服务良性循环。

中端化解减存量。通过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完善风险评估标准,综治中心运用“周研判、月会商、季分析”制度,开展辖区内“六类风险隐患”分析研判,提出分流交办、分类调处意见,并通过“三单一函”工作措施,分类施策、分级负责,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民警、网格员、调解员、楼栋长等群体的人缘地缘优势,常态化上门走访,滚动开展“六类风险隐患”矛盾纠纷排查,个性化调处化解。2024年以来,2个试点街道矛盾纠纷化解率达81.4%,同比上升48%。

末端管理防变量。官渡区建立跟踪回访制度,跟踪了解婚恋、家庭、邻里纠纷“三类事”矛盾纠纷当事人矛盾积怨是否消除,确保案结事了人和。同时,每月通报分流交办情况,定期进行督办,切实将隐患苗头防范在前端,矛盾源头化解在基层。截至目前,全区发出任务单227份、提示函44份。

聚焦“三个建设” 强调解提质效

聚焦调解队伍建设。在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的统筹下,小板桥街道组织发动社区干部、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律师、老师、医生、热心商户等共计163人,积极参与到“晓东义警”工作中。义警队累计协助民警快速调处矛盾纠纷40余起,提供便民服务400余次。此外,试点街道还有效整合普法强基工作队队员、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心理咨询专家等进入试点街道调解人才“智库”,为矛盾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普法宣讲等服务,切实解决街道专业调解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调动街道社区特邀调解员、“法治副村长”共同参与社区内复杂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并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加强与社区干部、网格员等各类基层治理力量的协调配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聚焦队伍素质建设。官渡区大力加强调解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注重从“两代表一委员”、退休政法干警、“五老”人员、各行业专家中选聘优秀调解员,在评优选先、专家库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现场实战等形式,分级分类培训调解员300余人次,不断提升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素质。同时,促进律师、公证员等高素质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水平。

聚焦业务规范建设。官渡区推行“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调解,对情况简单明了的纠纷,由社区调解员和民警首接首调处置;现场调解不了的,交由派出所和司法所联调室常驻调解员调解;联调室调解不了的专业性、跨界性矛盾纠纷,转入街道调委会调解。此外,完善“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根据纠纷复杂程度和调解情况酌情奖补,调解员队伍投身工作的动力和活力持续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