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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委政法委:“四个聚焦”工作法抓实群众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02  责任编辑:汪雨春

近年来,玉溪市元江县委政法委坚持“人民信访为人民”,把心贴近群众,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元江实践,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早、化解在小、化解在基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

聚焦“了解民情”,扎实推进信访矛盾源头预防化解

全面推行四级调处制度,对群众之间发生的吵架等小纠纷,由村(社区)和网格员进行调处;对一般纠纷,由村(社区)组织前期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进行处理;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经济争议等易激化为“民转刑”命案的重大纠纷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纠纷,由乡镇(街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包案调处机制,明确包案领导、调处工作组和工作期限,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及时组织人员到各种矛盾纠纷产生地点开展调查、调处。强化诉前调解与登记立案的衔接,引入特邀调解组织常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调解。

聚焦“集中民智”,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在开展的普法强基行动中,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跳出“为普法而普法”的局限,组织普法队员积极融入“院坝协商”,助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同时,针对基层存在的治理能力不足、矛盾纠纷化解不力等问题,把近三年来发生过命案的村委会确定为协商重点,提交了6个“院坝协商”议题,确保院坝协商有的放矢,努力让院坝协商真正成为基层普法强基的重要力量、助推和谐稳定的重要平台。

聚焦“维护民利”,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在化解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时,实行人员分类。整合四类人才(综合性人员(党政机关干部)、专门工作人员(综治中心干部)、联系村人员(驻村干部)、基层干部和群众(村两委、调委会人员))资源,明确牵头人员和配合人员。打破身份界限,选配有特长的人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发挥调解人员的专业特长,将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纳入其中,既实现了人岗相宜,又实现了专业力量与群众力量的有机整合,使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变部门“单兵作战”为专业力量与群众工作队伍的“协同作战”。同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作用,强化调解工作的依法性,增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协同性。

聚焦“凝聚民心”,进一步优化制度机制

制定下发《元江县“三级书记”抓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实施办法(试行)》《元江县加强诉调对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施办法(试行)》,为加大矛盾纠纷化解力度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积极引导群众更多地通过网格化服务管理智慧化平台——“玉溪共治通”反映诉求,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查看办理进程和结果,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引导人民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