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环节。“枫桥经验”作为这一领域的典范,强调“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原则,倡导源头治理、就地化解矛盾。在这一背景下,无数调解员以实际行动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实力量。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曼弄枫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有一位特殊的调解员,名叫罗正贵,他曾是一名在军队中荣立赫赫战功的退伍军人。如今,他褪去了军装,却换上了另一身“战袍”,用他的智慧和耐心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继续以自己的方式“保家卫国”。
罗正贵今年60岁,1983年入伍,于1984年8月1日至12月8日参加了对越自卫反击战收复老山防御作战,驻守猫耳洞四个多月。在军队服兵役的17年里,他荣立二等功2次、三等功5次,是名副其实的战斗英雄。2023年,景洪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成立,罗正贵以“五老”人员的身份到景洪市曼弄枫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担任调解员。在工作中,他始终保持军人本色,立足岗位职责,密切联系群众,全力推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退伍不褪色,退役不退志”的军人精神。
自学法律,心系群众
刚进入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时,罗正贵面临着诸多挑战。他深知,调解工作不仅需要耐心和细心,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为了胜任这份工作,他开始了自学法律知识的征程。每天他都会抽出时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并认真记录学习心得。他的学习笔记本已经积累了整整16本,每一页都记录着他“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决心和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应用。“活到老学到老,要学习学习再学习,学习使我提高了工作能力,使我知法懂法,更好地把法律知识应用到调解各种矛盾纠纷中去。每一次的调解不仅仅是解决问题,更是为大家普及了法律知识,让大家在生活中有运用法律维权的意识,减少社会矛盾。”罗正贵说。
据统计,罗正贵参与调解各种矛盾纠纷案件627件,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誉。
情法并用,化解矛盾
面对矛盾纠纷,罗正贵发挥党员先锋带头作用,将“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融入基层落地生根。他始终秉持着“情法并用”的原则,贯彻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灵活运用“面对面”讲情说法,“背靠背”协调和解的工作方法,努力化解每一起矛盾,将矛盾纠纷止于社区,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做到矛盾不积累、不升级、不激化。
今年11月27日下午,曼弄枫街道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来了一对兄妹,赵某珍与赵某征。他们因为老人的养老金问题产生了激烈的矛盾。赵某珍认为赵某征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而赵某征则觉得自己已经付出了很多,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面对这对兄妹的矛盾,罗正贵并没有急于下结论,他通过细致的询问和观察,逐渐了解了矛盾的症结所在。原来,兄妹俩在赡养老人的问题上存在沟通不畅、责任不清等问题,导致矛盾不断升级。
为了化解这起矛盾,罗正贵多次组织兄妹俩进行调解。他耐心地讲解法律法规,引导他们理性看待问题,同时也注重调解过程中的情感沟通。在罗正贵的耐心调解下,兄妹俩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愿意为了老人的幸福而共同努力。最终,他们达成了书面协议,明确了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成功解决了赡养老人的养老金问题。
调解成功后,赵某珍为了感谢罗正贵的辛苦付出,特意送来了一面锦旗。这面锦旗不仅是对罗正贵工作的肯定,更是对他与群众“同心一体”的美好赞誉。“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充分发挥调解员的作用才能够全面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和预防,使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罗正贵说。
罗正贵深知,每一个矛盾纠纷的背后,都隐藏着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诉求。因此,他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努力化解每一个矛盾,时刻体现着新时代“枫桥经验”中“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和“服务不缺席”的精神。
罗正贵的故事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下的一个缩影,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着自己的力量。他发扬“军人精神”,用实际行动做实做细群众工作,用调解员的身份,架起党和政府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为构建和谐平安景洪添砖加瓦。
(来源:景洪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