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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红花:让“法治之花”在彝乡绽放
发布时间:2024-09-12  责任编辑:汪雨春

担任保山市昌宁县珠街彝族乡从岗村村委会主任的夏红花,还有一个身份,就是“法律明白人”。一直以来,她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坚持走到群众中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化解矛盾纠纷、引导法律咨询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等,用实际行动影响身边群众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让法治之花在彝乡绽放。

基层工作中少不了要处理一些家长里短的事情,更少不了为民服务的情怀。2024年5月初的一天,她刚上班就接到茶家小组长的电话,告知因茶某某随意开挖排水沟,多家农户的田地受到影响,群众要求解决。她及时赶往现场查看并详细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通过做工作,她组织农户一起先对原来的排水沟进行抢修,保证畅通,以避免雨季大水毁坏田地,造成更大的损失。事后,通过筹措资金,疏通了公路下水管道,安装涵管,解决排水问题和群众困难。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新时代基层“法律明白人”的责任和担当,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认可。

面对各类矛盾纠纷,她总是认真践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凭借着对乡情的熟悉和对法律的准确把握,公平公正地处理每一起纠纷,只为求得最合理、最合法的解决方案。无论是琐碎的邻里纠纷,还是敏感的家庭矛盾,或是涉及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的诸多问题,她都能迅速抓住问题的核心,每次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为大家答疑解惑。

  

“快帮帮我,我家绿油油的豌豆被人家给砸倒了。”从岗村从四组的罗某拖着疲惫的身躯,一瘸一拐地来到村委会找到夏红花说道。她听后立即赶往现场查看情况,并从周边了解情况,原来是杨某家要办宴席,要求罗某户把种在其门外的豌豆拔掉,就此双方发生口角。她把矛盾双方当事人找到现场,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让杨某将放在豌豆上的柴禾搬走,告知罗某某此处是绿化带,属于公共区域,到这季豌豆收完以后,不得再种植相关作物。在她的努力下,许多矛盾被化解在萌芽状态,邻里之间关系更加融洽,村庄的氛围也越来越和谐。

夏红花深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解决矛盾和化解纠纷的关键,因此,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很重要,需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促进形成良好法治氛围。但无论是法律宣传,还是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都需要具备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为此,她深入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她注重分析群众关注的法治需求,针对农村山林土地、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劳务纠纷、民事合同纠纷等突出问题,她会重点围绕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和普及。她开展的法治宣传宣讲生动有趣、富有实效,结合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以讲故事的方式将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其中,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复杂的法律知识变得简洁有趣,易于理解。无论是农忙时节,还是闲暇时光,在田间地头、村组巷道、火塘院坝、农户家门前,夏红花总是抓住每一个普法的机会,与群众拉家常,以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讲解,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力争使每个村民都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在夏红花的影响下,村干部依法办事,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维权氛围日益浓厚,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减少。2024年,从岗村被命名为“保山市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农村这个广阔的舞台,用她的智慧、热情和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法律明白人”的职责与使命。

“我们不能延长青春的长度,却可以增加它的厚度,在群众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的花朵。”她常说。夏红花正如盛夏于彝山绚烂绽放的红花,她以法律的智慧和为民的情怀,投身基层法治建设中,让法治之花在这片土地上灿烂盛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