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眼中的检察青年人,是什么样的?是执法办案抽丝剥茧,法庭控辩义正词严,还是证据分析丝丝入扣,释法说理滔滔不绝?
其实,检察院里还有这样一群检察人,他们不在公诉席上展风采,也鲜在人前露头角,他们或许永远也不能成为“检察官”,但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他们的默默奉献。史波,就是他们中最普通又最“特别”的那一个,他特别认真负责、特别积极向上、特别吃苦耐劳。
一提到史波,大家最先想到的是办公楼里那盏最晚熄灭的灯,那时常字斟句酌加班加点完成的工作,那永远热情负责积极向上的蓬勃朝气……史波现任丽江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丽江市检察院”)办公室四级检察官助理,曾因工作表现突出被记“嘉奖”,先后获得“丽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和2023年度全市“争一流、促跨越”先进个人等荣誉。
心怀远大法律梦想 却因一份责任留守无声处
2017年,史波考入华坪县人民检察院,23岁的他凭着踏实刻苦,成了办公室一员得力干将,也是从那时起,加班便成了史波的工作常态。在忙碌的办公室工作间隙,史波总会拿起办公桌旁放着的法律教材学习,同事看到便会与他开玩笑说:“你不是学旅游管理的吗?难道还想去办案吗?”对此,他总是一笑了之:“旅游管理的知识可不能维护公平正义。”
其实在这简单的玩笑背后,藏着的却是史波从小的梦想,他想成为一名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世间公平正义的侠客。史波很少跟别人提起,他并不是到检察院以后才开始学习法律,大学期间,他就已经跨专业学习法律,并顺利毕业,拿到了法律学位。2018年,在华坪县人民检察院入职刚满一年的史波,得到了最好的转正礼物——顺利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在之后的数次岗位调整中,因为办公室人手不足,本有机会有能力到业务部门工作的史波,毅然决定留守办公室,有同事替他感到惋惜,可他却说:“我是办公室的一员,自然要好好守住这里。”
常驻在各项工作专班 他用韧劲诠释青春
2020年,史波到丽江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挂职锻炼,作为检察官助理,他主要负责协助、配合员额检察官做好办案工作,史波开心不已,下定决心一定要在办案中学习历练、增长本领。兼具专业法律素养和综合工作经验的他,不仅协助办案,也承担起了市检察院很多重要工作。
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到全市涉黑专案组到全院宣传工作,史波是众多专班的“常驻”队员。日常的工作对于史波来说,仿佛一直是“5+2”“白+黑”。
以担当“提灯”“引路” 他用热情诠释奉献
2022年,史波被选为丽江市检察院团支部副书记,“作为青年检察人,就要把付出放在前面,把收获放在后面。”面对新的身份和责任,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在史波带领下的团支部,积极联合全市检察机关未检部门,与共青团丽江市委、市少工委等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小小检察官”职业体验实践活动、“开学第一课”及“送法进校园”等线上、线下普法活动10余次,邀请学生及家长走进检察机关,通过模拟法庭、情景剧表演,将普法过程生动化,让枯燥的法律条文变得有趣。组织青年干警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充分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展现检察为民的良好形象。
今年四月,在共青团丽江市委发布的全市“两红两优”名单中,史波获评“丽江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旧”岗位“新”启航 初心助力检察事业“加速跑”
2023年底,史波被重新调整到办公室,兜兜转转,回到了最初的起点。
从华坪到丽江,文件收发的系统流程变得更加复杂、文字材料的质量标准变得更加严格、会务保障的把控要求变得更加精细,而其中不变的,是史波那颗甘于奉献的初心。在领导和同事眼中,史波是一个特别靠谱的人,事事有回应、件件有回复的背后,是史波对自己“今日事,今日毕”的要求。
对于其他部门的年度工作重点和成效,他也如数家珍,凭借着对全院检察工作的深入了解,史波积极配合完成了全院“争一流、促跨越”行动目标任务。近日,中共丽江市委、丽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表彰2023年度丽江市“争一流、促跨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史波被评为先进个人。
“不是忘了法律初心和梦想,而是我发现‘幕后’工作也与检察事业、法治事业环环相扣,不论我在什么岗位,都会做好公平正义大厦的那一块砖。”
于无声处铸检魂,在坚韧中铺检路,这就是青年检察人——史波,他怀抱青春之志,不尚虚谈,多务实功。这头“90后”的“老”黄牛,正用热情与汗水,书写属于自己的青春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