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华,男,汉族,大学本科学历,1987年6月生,2006年12月至2008年12月服兵役,2012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脱下军装换警服,变的是衣服的颜色,不变的是为民服务,维护稳定的宗旨使命。自参加工作以来,李志华十年如一日,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忠实履行职责,在为人民群众保驾护航的从警路上,用无悔青春谱写着华彩的生命乐章。
扎根基层,履职尽责
参加工作之初,李志华被分配到临沧市永德县车流量最大、交通事故最多、天气最炎热的永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崇岗中队(以下简称“崇岗中队”)工作。作为临沧市重要交通干道的公安检查站点,该中队守护着全市交通大动脉的安全畅通,同时还要兼顾辐射周边大雪山、崇岗两个乡镇、19个行政村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守护着5万余名群众的出行安全。李志华在这一干就是十余年,他带领全体民警、协管员十年如一日,全力守护着群众的出行安全。
在他的带领下,通过全体民辅警的共同努力,辖区内道路交通秩序整体良好,交通事故明显减少,临沧云县—清水河公路这条交通大动脉上的死亡人数、受伤人数逐年下降,辖区内已经连续七年多未出现一次死亡两人(含)以上的交通事故,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
心系群众,为民解忧
如何在严格执法中为群众做好服务,一直是李志华努力追求和实践的目标。他常对同事说,罚款计分只是交通管理其中的一个手段,纠正交通违章、从源头上尽力预防和减少事故,为广大群众出行筑牢安全保障才是根本目的。要在执法中融入服务,在服务中强化执法。
在路面执法执勤过程中,李志华始终谨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交通警察的初心使命,多一份耐心、多一份理解、多一份理性,坚持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使违法司机对交警工作多一份理解。每年的“春节”“五一”“国庆”等节假日,崇岗中队的安保工作任务是最重的,但在紧张的执勤过程中,李志华都不忘在执勤点放上热水、药品等物品供群众使用。在事故处理工作中,他每次都会积极帮助群众联系修理车辆,参与救助伤员。他用自己执法的温度,抚慰了每一名群众在经历过事故后惊魂未定的心灵。
走出军营,李志华将一名军人坚毅、勇敢、执着、无私、忠诚的优良品质带进了警营。凭着他对公安交通管理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义无反顾地把自己的青春年华献给了这一身藏青蓝,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不断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