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风采 > 那些人 那些事 > 正文
王元朝:扎根基层,让司法阳光温暖每一位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4-05-16  责任编辑:符晓

王元朝是扎根基层的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他以无私的为民情怀,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在平凡岗位上,他是法治捍卫者,是人民利益守护者,他用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以忠诚和勤奋践行着司法行政为民的宗旨,让司法阳光温暖每一位当事人。

王元朝,男,汉族,198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参加工作,现任丽江市华坪县司法局船房司法所所长。他扎根基层多年,以无私的为民情怀,守护着法律的公平正义。2018年5月,荣获丽江五四青年奖章提名奖;2018年11月荣获丽江市公安民警信息化应用专题擂台赛三等奖;2024年3月荣获2023年度优秀公务员,嘉奖一次。

树争先之志,做乡村治理的“排头兵”

在基层派出所、司法所工作的12余年,王元朝通过不断学习和工作积累,练就了一身扎实的基层治理工作本领。在领导同事口中,他是有责任担当、有“两把刷子”、不服输的“排头兵”;在群众眼中,他是能说会道,讲得出法律,走得进群众心里,值得信赖的“王司法”。长年累月的经验积累,使他面对任何矛盾纠纷“疑难杂症”都能表现得轻车熟路、游刃有余。

实干为先,是阳光司法的“老黄牛”

因为工作勤奋,自我要求高,王元朝多了一个“卷王”的称呼。2022年,船房司法所被列入全省第一批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缺乏可借鉴经验,为完成任务,他白天下乡,晚上加班,完善档案50余盒,如期完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任务。2023年,王元朝提炼总结出船房司法所枫桥式创建“2143”工作法,成为一缕照亮船房乡基层社会治理的“司法阳光”。他辛勤工作,就像一头默默耕耘的老黄牛,为阳光司法播撒希望的种子。

2023年,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中,王元朝宣讲法治课63场次,创新推出“以学法途径介绍促普法”工作方法。积极向群众推广介绍“云南掌上12348”“云南普法”等微信公众号,以及短视频学法等学法途径,有效应用信息化手段传播法治声音,极大便利了群众,让学法成为群众内心的行动自觉,进而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

秉持司法为民,是定分止争的“急先锋”

王元朝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表现出色,被同事戏称为“纠纷终结者”。2023年,他主导化解疑难矛盾纠纷31件,占全乡矛盾纠纷的19.6%,并且做到“矛盾不出乡”。他深厚的法律“内功”和调解技巧成为解决纷争的“急先锋”,许多难解的矛盾在他的努力下都得到妥善解决,辖区保持连续17年无命案的平安建设成绩。

为方便山区民族群众,王元朝牵头建立船房乡“能杰帕”民族调解室,开展巡回调解,送调上门。他调解纠纷还有三个“法宝”:双肩包、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有了这“三件套”,纠纷在哪里,他就把“能杰帕”民族调解室搬到哪里,真正做到“便民”司法。

在工作中,王元朝还想出了纠纷化解握手言和仪式。他说,握手言和有两个重要作用,握手了证明当事人之间彻底放下成见,心服口服地和解了;将握手言和拍照留证能防止当事人事后“翻脸不认账”。目前,这种握手言和仪式已在华坪县传播开来,逐渐成为一道经验做法。

心系群众,是为民解忧的“贴心人”

王元朝对待群众的态度始终如家人一般,他办公室的门永远向群众敞开,他的电话永不关机。村民贺某因家人遭受不法侵害欲寻求法律援助,无奈因生病无法出行,王元朝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启动法律援助程序并上门服务,为困难群众解决急难愁盼的问题。

社区矫正对象郑某入矫时生活压力较大,负面情绪重,存在不稳定风险。为此,王元朝13次上门入户与郑某进行深入谈心,帮助其重拾生活信心,并积极协调劳动就业部门,为郑某在某企业找到稳定工作,解决了郑某的后顾之忧。通过他的真心帮扶解忧,消除了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