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入选昆明市调解专家信息库,获得昆明市“平安创建依法治市先进个人”、云南省十佳调解员、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翻开陈树兵的履历,一项项成绩和荣耀跃然纸上。
陈树兵,2013年担任宜良县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调委会主任,10余年间,他扎根基层,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00余件,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参与调解的案件无一起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
陈树兵在调解工作中,努力将学习成果灵活运用到每一个具体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做到善思善干善总结,实现知与行的有机统一。
“人民调解工作,稳定是第一责任,调解是第一防线。”10多年来,陈树兵始终坚持筑牢第一防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把矛盾纠纷调解在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绝不让一起矛盾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区和谐稳定。
他说:“作为一名基层党员、一名基层调解主任,当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说感谢时,我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用谢,这是我的职责,只要你们的纠纷化解了,满意了,即使熬到天亮也值’。”
陈树兵将10余年来调解矛盾纠纷的方法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总结,得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五类五法”工作法。在调解婚姻家庭和赡养纠纷时,他采用传统文化与亲情感化法化解。在调处中引用古圣先贤的哲理名言,运用亲情加以感化,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积怨,唤起做人的良知。
其次,面对即将转化为治安案件或刑事犯罪的纠纷,他采用法律震慑法化解。对当事人直接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强调违法犯罪的后果和对自身、家庭、社会的影响和危害。
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首先要让双方当事人冷静思考,端正态度,换位思考。然后用案例进行分析和正确引导,以彻底打消一方当事人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想法,从而达到成功调解的目的。调解邻里纠纷时除了运用法律和道德的约束外,必须坚决弘扬正义,压制邪气,依法进行调解。
“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他告诉记者,在面对调处房屋宅基地纠纷时,要采用“冷却降温+典故”应用法化解,待双方情绪有所稳定后及时讲述“六尺巷”的典故佳话。
在陈树兵眼里,群众鸡毛蒜皮的小事都是基层调解员的大事,群众满意就是他最大的快乐,社会安宁就是他永远的追求。在陈树兵个人调解室墙上挂着的一面面锦旗,就是他调解的初心和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