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昆明市嵩明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自2月1日起开展为期2个月的“破冰行动”,依托“2+3(1)+N”工作机制,有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行动期间,共排查矛盾纠纷992起,化解957起,化解率达96.47%。
坚持统筹推进,确保“破冰行动”落实落细
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精心制定《“破冰行动”实施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局班子成员到各派出所督促指导,不断增强全警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落实“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带案下访,围绕六类重点开展具体工作,切实把工作做在前、干在前,稳步推进破冰行动取得实绩实效。
健全完善机制,严格责任落实。创新“322”工作机制(矛盾纠纷警情一周一回访、半月一分析、一月一清零;牢牢控住已知不升级、深化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排查化解未知;努力实现矛盾纠纷警情数明显下降、化解率明显上升),为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坚持以“五个必须”为原则,建立局领导联系包干、派出所所长包辖区、社区(驻村)民警包社区(责任区)的三级排查调解责任制,形成每一起矛盾纠纷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层级责任体系。
加强协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紧扣辖区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充分运用2+3(1)+N机制,按照“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原则,推动属地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集中开展调处化解和疑难问题攻坚。
紧盯关键环节,全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全面排查起底,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以“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为契机,围绕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纠纷等各类矛盾,通过走访村(社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加大警情关注力度,特别是同一纠纷多次报警的,由专职民警对当事人开展见面核查化解;不能化解的,结合实际制定“两单一方案”(风险隐患清单、责任人清单、管控方案),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管控措施,严防形成现实危害。
全量梳理评估,及时降风险、除隐患。梳理汇总社区走访排查、“智慧派出所”平台推送、警情处置纠纷数据,根据矛盾纠纷类型、涉及人员、严重程度分类建立台账,按照“可化解、可稳控、可能激化”原则进行评估,风险等级较高的及时推送至镇(街道)、社区,风险较低的抄告社区民警持续跟踪关注。
全力调处攻坚,真正解民忧、纾民困。纳入公安视线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首接首问负责制,民警及时与纠纷当事人面对面沟通交流、疏导化解,严防矛盾激化、事态扩大。大力实施“警格+网格”融合模式,依托2+3(1)+N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对辖区重点矛盾纠纷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定期开展风险研判;对重大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发出“公安提示”,推动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多措并举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聚焦源头干预,构建长效常态新格局
坚持跟踪回访,定期分析评估。坚持“一事一回访,一案一评析”,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通过上门走访、电话回访等形式开展全流程、全周期跟踪回访,针对调处方式是否得当、当事人是否满意、协议是否履行等方面进行全面“回头看”,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严防矛盾纠纷再次激化,进一步巩固调解成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强化源头治理,精准教育帮扶。落实重点人员稳控责任,加强与群众的见面沟通疏导,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注点,了解近期思想动态,用真诚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赢得当事人理解信任,避免一时未化解导致矛盾升级;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化解,真正让矛盾止于未发、化于未萌。
广泛普法宣传,积极正向引导。深入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将普法教育贯穿于接处警、执法办案和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全过程,通过发放宣传册、开展宣讲活动、发布微视频等,选取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街头巷尾、走进千家万户、融入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