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溯前端”中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在“提中端”中加快案件办理和矛盾化解速度,在“抓末端”中实现社会治理闭环,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力争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案件办理的质与效。
“刑控”调解溯“前端”源头
针对轻伤害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刑事调解环节因赔偿金额问题未达成和解,法院判决后不服而上诉或申诉的情况,蒙自市检察院将控申职能前置到刑事检察职能中,建立“刑控”调解机制,让司法救助参与到刑事调解中,提高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今年1月至9月,蒙自市检察院刑检部门共办理轻伤害案件50件,其中符合“刑控”调解条件的有13件,已全部调解,且实现了“零申诉”,其中一件积怨17年的案件最终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事心双解”。“刑控”调解也实现了部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经统计,1月至9月共办理信访案件45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5%。
“快慢分道”提“中端”效率
对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其中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中的轻微刑事犯罪案件由简案组办理,优先适用速裁程序,形成“快慢分道”的模式。简案组采取“同类案件、统一标准、集中办理、集中听证”的一体化办理模式,实现该类案件批量办结,有效缩短办案时间,提高案件办理和矛盾纠纷化解的效率。今年以来,共受理刑事审查起诉案件312件,其中简案229件,占刑事案件的73%。
行刑反向衔接抓“末端”治理
实行“刑检+民事行政检察”的行刑反向衔接一体化履职模式。在刑事检察部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行政检察部门负责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切实消除“不刑不罚”的问题,抓实“末端”治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与治罪相结合。截至目前,蒙自市检察院共向10家行政事业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18件,强化对行政机关处理情况的跟踪督促与跟进监督,形成工作合力,能动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