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普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系列工作要求。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法委“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视频会议精神和全省政法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结合学习内容进行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分析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系列工作要求的重要意义,领悟这一决策在新时代检察工作中的指导作用,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做好准备,切实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会议强调,要聚焦学深悟透,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融入和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要求,想清楚“改什么”,理解改革总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明确“往哪儿改”,掌握改革内容,找准检察履职切入点,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确定“怎么改”,贯彻“六个坚持”原则,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深化改革。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领会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取消三不再”系列要求的标志性意义和转折性特点,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工作理念转变,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要在组织上做好准备,加强队伍建设,构建以办案主体自我管理为基础、纵向检察一体领导管理为统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为枢纽、相关部门协同管理为保障的全方位、立体化管理体系,实现管案与管人互促共进、同向发力;要把握督察巡察契机,坚决完成整改政治责任,破解发展难题,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以整改成效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奏响抓工作“三部曲”,放下“历史包袱”,切实结合新的理念,找准工作切入点,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提升能力、磨砺本领,树立典型、打造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