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州开远市人民检察院着力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为契机,精准发力、多措并举,切实肩负起未成年人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以行动之基筑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保障根基
开远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快速响应省、州、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现“双下降一底线一扭转”目标,检察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班人员分工落实,坚决扛稳压实责任。自“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阶段推进工作会4次,系统谋划、统筹推动,确保专项行动目标明确、方向清晰。
以法律之剑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严格落实对重大敏感涉未案件同步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证据,提前介入率达100%。更新司法保护理念,构建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证据审查规则,准确适用法律,提高办案质效。“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以守护之盾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履职
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存在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实际监护缺失等问题,依托“检察+社工”支持体系,制发督促监护令25份,引导监护人切实担负起监护职责。将未成年被害人纳入司法救助“绿色通道”,探索建立民政、教育、妇联等多方保护机制,开展多元化救助。建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帮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起诉医疗费、心理治疗费等,有力保障其合法权益。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对个案背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深层次问题一体履职,强化监督,采用磋商、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促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以协作之力释放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一是开展专项普法宣传,当好宣传员和联络员。通过情景剧、检察开放日等互动模式,让学生们入脑入心,今年以来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2次,受众1万余人。针对民族地区早婚早育现象,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所、乡镇组建专项普法工作队,深入7个村民小组,对255户未成年人家庭开展针对性普法宣讲。二是建立强制报告工作机制和专班,严格落实强制报告“每案必查”制度,对发现履责不到位问题,依法提出针对性建议,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三是加大文身治理工作。对所办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文身情况进行溯流追源,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对全市文身店进行检查,要求经营者规范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