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事关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的和谐幸福、事关全社会的稳定发展。今年以来,楚雄州武定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检察职能,采取“四有”举措,持续推动“利剑护蕾”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护航全县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综合履职“有联动”
加强与妇联、教育体育、民政等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各部门共同参与、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综合履职为抓手融入社会保护,依法办理涉未成年人综合履职案件2件,向2个单位发出未成年人检察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针对校园安全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认真落实教职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对全县拟聘用及已聘用教职员工、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开展入职查询,实现全覆盖,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办理案件“有温度”
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案件中,综合考虑不同年龄阶段的未成年嫌疑人的认知能力和年龄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方案,开展诉前帮教、不起诉后跟踪帮教11人次,联合社工组织和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疏导8人次,用心用情感化挽救。对案件反映出的家庭教育问题,因案施策,有针对性制发督促监护令或者家庭教育令,开展法律援助6人次。
观护教育“有平台”
今年7月,联合团县委、县妇联、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以及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武定县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该基地不仅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平台和载体,也丰富了观护教育的形式和措施,通过检察监督、企业观护、社工帮教、监护人配合“四位一体”模式,让观护对象在学习教育、社会实践中提升思想觉悟,掌握技能,融入社会、健康成长。
法治宣传“有力度”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检校共建共治”协作机制,在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同时,抓住假期、儿童节等法治教育有利时机,找准普法需求、选准普法对象,主动走进乡村,走到留守儿童身边,结合其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教育需求,为孩子们“量身定制”法治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精准式普法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送法上门”活动共20余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