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武定县素有“壮鸡之乡”的美誉。“武定壮鸡”是“一县一业”主导产业,位列“云南六大名鸡”之首,先后取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国家地理性证明商标注册登记,被评为云南省名牌农产品称号。
今年以来,楚雄州武定县人民检察院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整合地理标志保护行政和司法资源,加强对“武定鸡”“武定壮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走访调研问需于企
武定县检察院对“武定鸡”“武定壮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利用情况进行深度调研,深入各养殖企业与销售商户,了解地理标志实际使用情况,引导规范使用地理标志,防止其他地区的同类产品冒充“武定壮鸡”侵权行为,最大限度保护“武定壮鸡”品牌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联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教育培训等。加强与相关媒体合作,增强公众对地理标志保护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凝聚合力念企所忧
向相关行业专家就“武定鸡”“武定壮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利用相关问题进行咨询,与相关职能部门、生产企业和销售商户进行会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加大侵权打击力度,引导养殖企业和销售商户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产品,建议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格依照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建立质量标准体系。
能动履职行企所需
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揭牌成立“地理标志产品检察公益保护工作站”;对行政机关怠于履职、监管不到位的,通过诉前磋商、检察建议开展监督,诉前整改不到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持有人权益受到侵害的,探索支持其依法提起民事诉讼或支持消费者协会提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起诉。对于侵犯“武定鸡”“武定壮鸡”地理标志产品产权的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