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河州弥勒市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坚持能动履职,践行司法为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案件,进一步加强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对困难劳动者依法支持起诉、给予司法救助等工作,努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以检察温度提升民生温度。
建立协作机制 搭建“工作对接网”
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对接法院、司法局、工会、人社、民政等部门,建立完善根治欠薪工作信息交流共享的工作机制,搭建劳动者权益保护司法平台,建立涉及劳动者讨薪信息交流、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移送等机制。2024年5月份,弥勒市检察院会同弥勒市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八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积极发挥支持起诉制度在保护弱势群体民事权益方面的特殊作用;7月份,弥勒市检察院与市总工会召开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联席会,双方就深化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共同印发会议纪要,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加强与司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形成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工作合力,强化诉源治理,主动把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融入社会治理大局,紧紧织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防护网”。
2024年以来,依托协作机制发现欠薪线索67件,涉及劳动者61人。对于相关单位提供的涉众型农民工欠薪线索,开展农民工欠薪绿色通道,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及时提供引导证据收集、解答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降低劳动者诉讼成本,对于经督促后仍不支付劳动报酬和侵权损失的,引导劳动者依法提起诉讼。
强化履职担当 织牢“法律监督网”
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将根治欠薪专项工作与民事检察职能有机融合
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是“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关注的重点人群,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既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也是检察机关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体现。实践中,农民工往往法律意识欠缺、维权能力不足,是典型的支持起诉对象。弥勒市检察院依法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通过提供法律咨询、诉讼程序指导、协助补强证据等方式为弱势劳动者群体提供精准保护。2022年以来,共办理拖欠劳动者报酬支持起诉案件537件,促成当事人和解284件,为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250万余元,支持起诉253件,支持起诉金额438万余元,有力维护劳动者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民生司法保障。
履行行政检察职能 坚持穿透式监督
切实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违法履职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给予监督纠正;对法院执行欠薪案件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同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行政监督职责。在农民工“护薪”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活动中,通过发出检察建议助推行政机关履职,督促欠薪企业及时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022年以来,共发出检察建议26件,行政机关均已采纳并整改。
践行“枫桥经验” 织密“多元化解网”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深化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积极推动欠薪纠纷的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在办案中加强释法说理、心理疏导工作,在检察监督阶段主动引导和解,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组合拳,与弥勒市法院联动配合,通过联合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与弥勒市法院联动成功促成当事人在诉前达成和解76件,诉中和解55件,极大地缩短了劳动者讨薪的时限。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弥勒市检察院在办案中经调查核实发现,涉案农民工多以临时务工为主、收入微薄、家庭生活困难,为帮助涉案农民工渡过难关,我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累计向符合条件的31名困难农民工,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6.51万元。
下一步,弥勒市检察院将继续以“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建立和谐双赢的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积极宣传民法典和劳动法律法规,树立体系化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思维,推动用工双方形成共担风险、共渡难关的利益共同体意识,引导劳动者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理性维权,督促企业树立合规经营理念,提升企业依法合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牢牢守住民生底线,切实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