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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晋宁区检察院:打造“人民监督员+”模式 提升检察办案新质效
发布时间:2024-07-25  责任编辑:汪雨春

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优势,拓宽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司法的渠道,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办案各环节。

 

 

“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 提升司法透明度

在检察办案过程中,公开听证成为人民监督员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近日,晋宁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2件拟不起诉案件的公开听证。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对案件处理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有效促进了案件的公正处理和社会矛盾的化解。通过公开透明的监督方式,增强了公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也有效提升了司法透明度,确保了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合法性。

 

 

“人民监督员+认罪认罚” 保障当事人权益

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人民监督员的作用同样不可或缺。近日,晋宁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2件危险驾驶案件当事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进行监督,人民监督员全程见证检察官释明认罪认罚制度、证据开示、案件协商、犯罪嫌疑人自愿签署等司法过程,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见证了检察机关法律适用的规范性。

“人民监督员+检察建议” 助推监督提质增效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之一,人民监督员通过参与检察建议的研究提出工作,为检察机关提供了宝贵的外部监督力量。近日,晋宁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1件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制发。人民监督员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需求出发,对检察建议制发的必要性和内容提出意见。人民监督员的深度参与不仅提升了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也增强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权威和检察建议的社会影响力。

 

 

人民监督员在检察办案中发挥着增强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改进并强化人权保障等多重关键作用。下步,晋宁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和方式,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使人民监督员履职与检察官办案“同心、同向、同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