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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最优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始”有“终”
发布时间:2024-06-17  责任编辑:汪雨春

楚雄州检察机关综合运用监督纠正、促成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三年来持续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共推动案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51件。

近日,楚雄州双柏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时,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监督优势,抚平矛盾冲突,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司法温度。

府院联动“高效率”

因双柏县马龙河河道治理需要,县水务局与独田乡、爱尼山乡的22户农户签订了农田地公益性占用协议,约定补偿农户因河道治理占用的耕地、河滩地、青苗费用。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因支付补偿款款项产生争议,22户农户将双柏县水务局起诉至楚雄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楚雄市人民法院及时向楚雄市、双柏县人民检察院通报案情,共同为这起行政纠纷案件“问诊把脉”。

开门办案“看得见”

收到通报后,检察官迅速开展走访调研,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针对该案中,原告农户人数众多,诉求复杂多元,检察机关在双柏县、独田乡两级党委政府和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的支持下,通过调查走访、田坝座谈、以案释法等方式,多次来到农户家中,与案件当事人坐下来,面对面厘清案件事实,依托以乡、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员熟悉基层群众生活习惯,通过情理法相融,与群众共同找症结,在农户和水务局之间寻找诉求利益平衡点,尽可能缩小双方预期差距。

“心有怨气可以理解,但诉求不能‘狮子大开口’,更不能得理不饶人啊!”“打官司不应该是生活的全部,我们都应该向前看,既要依法维权,又要以好的心态和身体去创造美好的生活……”承办检察官多次苦口婆心劝说,动之以情,耐心消解其上诉产生的怨气,劝慰其打开心结,回归到理性的补偿要求上来。

化解矛盾“不绕道”

“县里政策很好,工作人员很辛苦,我们也配合他们的工作,支持县里的发展。”某农户激动地说道。行政争议案件大多关系到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直接感受,在群众眼里都是“大事”,以“柔性”方式化解矛盾,消减对抗,才能实现行政案件审判社会效果的最大化。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群众心里的“疙瘩”解开了,才是真正的案结事了人和。

 

6月6日,22户农户与双柏县水务局达成调解协议,涉诉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