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楚雄州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益”点“益”滴,全“绿”以赴,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清理“垃圾山”
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江坡镇辖区元双公路蕨菜山段进山道路两侧林地内堆放大量生活、建筑垃圾,垃圾长期堆积压垮毁坏林木,严重侵害森林资源及周边生态环境。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及时清理林地间垃圾,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部门即刻进行实地整改,组织人员力量对林间垃圾全部进行清理,共清运垃圾10余吨。为防范随意倾倒垃圾问题反弹回潮,在周围设置警示牌5块,在进山路口安装监控摄像头1个,实现实时监管,强化日常巡林及查处违法倾倒垃圾行为力度。
(整改前)
“垃圾成山、蚊蝇肆虐,如果不及时处置,将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武定县人民检察院干警第一次来到东坡乡时不禁发出感叹。了解具体情况后,立即向东坡乡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对辖区内随意倾倒的建筑、生活垃圾及时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整改后)
检察建议发出后,东坡乡政府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了清运,并加快垃圾处理厂建设。三年来,武定县人民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昔日的垃圾山最终蝶变成为生态公园,有效保护了乡村生态环境。
河道“一键美颜”
“之前垃圾到处都是,走过都得捂着鼻子。现在好了,河道垃圾清除了,周围环境变整洁了,心情也舒畅多了……”元谋县大箐河(广茂村段)河道污染被整治后得到了附近居民的一致认可。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大箐河(广茂村段)河道沿岸存在严重污染隐患,遂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对河道内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开垦土地推平复原,经过两个月,河道实现了华丽蜕变。
整改前)
(
(整改后)
河(湖)生态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全州检察机关积极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落实,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永仁县检察院、公安局、水务局联合丽江市华坪县检察院、水务局、河长制工作站相关人员深入中和镇、永兴乡开展金沙江联防联控巡查工作,深化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共护金沙江流域生态安全。
“臭水沟”变“清水沟”
“雨水沟成了臭水沟,村民都不敢走这条路。”某乡镇群众向禄丰市人民检察院反映他们所居住的村子排水沟问题。及时对该线索进行调查后,市检察院发现,污水主要来源于排水沟沿线的一家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在该企业下游约700米处,污水被直接排放至附近的农田沟渠内,这条排水沟还是当地农田引流灌溉的主要沟渠,上述环境隐患问题同时也对周边敬老院、幼儿园经营带来严重影响。
(整改前)
禄丰市人民检察院立案后及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企业排污问题进行治理。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对企业排放污水问题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连接废水处理池的管道部分脱落,仓储区原排水沟和积液池淤积严重,存在较多生产废水。
(整改后)
立即向该企业下达《环境隐患问题督促整改通知书》督促该企业对脱落管道进行修复,对仓储区排水沟和积液池清淤,并将积液池废水直接抽取到废水处理池中,落实好雨污分流措施,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得到全部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