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作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近日,德宏州芒市人民政府、芒市人民检察院与芒市林业和草原局沿轩岗乡水井林区至江东乡一线开展巡林工作。
“益”心守护 万物共生
巡查组实地巡查水井单腰公益林管护区。在该区域内有芒市特有“精灵”——菲氏叶猴,芒市林业和草原局为全面保护菲氏叶猴栖息地的生态安全,精心打造了菲氏叶猴栖息地的观测点和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
2023年6月,为加强对菲氏叶猴栖息地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芒市人民检察院与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共同挂牌菲氏叶猴栖息地生态司法保护共建基地,通过加强法律宣传,预防发生和严厉打击损害栖息地生态环境的滥伐林木、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采挖珍稀保护植物等违法行为,共同推进对菲氏叶猴栖息地生态环境刑事、公益诉讼的全面司法保护。
近年来,芒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与林业部门的共同联系,共同印发《芒市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芒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协作配合,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交流会商、调查协作等方面深度合作,有效地将刑事、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和行政机关生态损害赔偿磋商、督促恢复治理等职能充分结合起来,共同办理一批非法占用林地、损害生态环境的案件,督促恢复公益林地200余亩,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