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在农民工欠薪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通过依法履职,将农民工支持起诉工作作为有效切入点,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自2021年以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共计办理农民工支持起诉案件1143件,帮助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劳动报酬2500余万元,以扎实有效的检察履职助力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保障和服务盘龙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

能动履职 提升支持起诉工作质效
数量质量并重,依法秉公办案。注重依法规范办案,确保办案质量,聚焦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较集中、涉及人数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准确核实认定欠薪数额,防止虚增欠薪。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好“护薪人”和“护企人”,平等保护农民工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与企业依法经营的权利。
注重经验总结,扩大办案效果。在办案实践中加强对案件数据的归集、分析,逐渐探索形成了“宣传告知+绿色通道”“督促履职+支持起诉”“诉前调解+推动履行”的“三个+”支持起诉办案模式,推动从就案办案向类案办理转变,扩大办案效果。
坚持跟踪问效,提升办案质效。在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中坚持对案件的持续跟进,积极督促工资款项及时足额执行到位,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减轻农民工诉累,做好支持起诉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联动协作 凝聚农民工“护薪”合力
建章立制,夯实支持起诉的协作基础。2021年10月,盘龙区人民检察院与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署了《关于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加强协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确认了对农民工欠薪案件的跟踪会商、信息共享及同步通报机制、线索移送机制、调查取证协作机制等内容,为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工支持起诉工作提供了遵循,充分彰显了民事检察矛盾化解、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职能作用。
在办理向某某等48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一案中,民事检察部门经审查发现欠薪人员伍某某支付部分工资后存在挪用工资、逃匿等恶意欠薪行为。随后民事、刑事检察部门开展案件会商研判,并监督公安机关对伍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最终,伍某某经刑事检察部门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提起公诉,后民事检察部门联动人社、住建等单位督促伍某某足额支付了拖欠工资。
融合履职,推进构建闭环式治理体系。在办理赵某某等76人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一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前期调查核实,认为该案存在和解可能,遂融合民事、公益诉讼及行政检察部门,联动盘龙区人社、司法、属地街道办事处及派出所等多职能部门运用“检察建议+现场听证”方式,合力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听证过程中,经检察官主持调解,把法辩明、把理说清,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应付工资在现场履行完毕。

多元解纷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始终
多元化解纠纷,促成矛盾化解。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实行民事与控申联合接访制度,深入一线现场沟通协商,寻找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症结,在全面了解当事人诉求后,分专业多层次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维权。针对当事人诉讼行为能力偏弱情况,全面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调查取证;针对案件基本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说明内容,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听证会,借助社会力量充分释法说理,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成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
重视源头预防,助推诉源治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政策解读以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宣讲,有效利用已成功办理的实际案件以案释法,为企业讲明拖欠农民工工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同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企业管理漏洞,及时发出《风险防控提示函》,给予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引导企业推动完善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筑牢风险内控制度屏障,为企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下步,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将站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以检察作为努力实现维护农民工权益和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的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