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法动态 > 检察窗口 > 正文
法治之光育“青苗”,携手“童”行​
发布时间:2024-02-17  责任编辑:汪雨春

楚雄州牟定县是外出务工大县,留守儿童日常教育、假期管护、困难儿童帮扶等成了社会各方亟待解决的问题。牟定县人民检察院引导各职能部门转变“各自为战的现状,重点聚焦,形成“团战,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青少年权益保护。

凝聚关爱“青合力”

从“心”出发。牟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定期邀请资深心理咨询师对辖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与疏导工作。面对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监管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跨前、牵线搭桥,协调联系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就个人实际情况,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培养正确的心理认知,鼓励其勇敢面对内心困扰和不良状态,引导其建立积极乐观心态,规范自己的言行,增强回归社会的信心。

 

为“爱”护航。以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为依托,加强密切联动配合,精准回应妇女儿童诉求通过整合现有资源统筹点位布局,组建专业服务队伍。各单位之间统筹配合,同时根据各类侵权案件所涉及的侵权内容,与相关部门和专业化社会组织建立转介服务的绿色通道。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受理妇女儿童侵权投诉并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婚姻家庭关系调适。

合力“童”行。争取各类社会资源,组织开展“点亮微心愿”志愿服务活动5场次,发放微心愿物品430余件。争取资金11.89万元资助困境学生104名,争取助学项目使10名困境学生完成学业前每月可获得300元助学金;开展爱心义卖助学公益活动1场次,筹集善款6500余元;开展庆“六一”活动4场次,发放爱心助学包203个,为2所学校争取补助经费2.9万元。实施“筑梦华大·与爱同行”公益访学项目,选拔12名牟定一中优秀青年学子赴武汉访学。

释放服务“青活力”

完善组织建设。在牟定县人民检察院牵头指导下,成立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未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行“两级捆绑”,落实驻村(社区)干部包村捆绑和村(社区)干部包组负责捆绑责任,压实驻村(社区)干部对各村(社区)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责任和村(社区)干部包组负责到户到人责任,确保纵包到底,横包到边。在镇社会事务办成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办公室,设立儿童之家并配齐专职儿童主任,确保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人抓。

推动志愿工作。开展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择优录取来自全国72所大学96个专业的189名志愿者,并将其编入贡献青春力量青年志愿服务队,分3批次开展岗前培训后分配到7乡镇20余家县级部门和4家企业开展工作,引导在校青年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创新方式方法。以托管班形式,组织138名留守儿童、3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7名“返家乡”大学生志愿者,发挥党建文化主题公园、曹庆功烈士纪念馆等红色文化资源优势,开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活动。

讲好法治“青声音”

宣传阵地常新。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七彩云端等平台定期推送有关青少年权益维护、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健康、防溺水、防网络电信诈骗等关爱青少年的文章。通过案例展示,强化自护自救、网络安全等知识的普及。

 

法治宣教常态。以4·15、12·4等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通过专家授课、发放宣传资料、模拟法庭、以案释法等形式,动员全县各中小学学生积极参与第19届全国青少年学法用法网上知识竞赛,做到以测促学、以赛促知。将“模拟法庭”搬进学校、搬上课堂,开展“纪法同行、以案释法”剧本杀庭审活动,通过沉浸式剧本杀普法体验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