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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江检察:做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助力添彩“茶香双江”建设
发布时间:2024-01-18  责任编辑:符晓

临沧市双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将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要求作为工作总目标、总牵引,立足双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找准履职切入点、着力点,主动融入、认真谋划、深化实践。2023年,双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构建“紧扣核心点、画好连接线、拓宽辐射面、构建综合体”的“四维驱动”公益诉讼发展格局,着力打造具有双江检察特色的“益+”公益诉讼检察品牌。

益+引领,在“常态化”和“精细化”中聚焦公益核心点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在双江县委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意见、《双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及中共双江县委办公室 双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推动美丽双江建设和法治双江建设的实施意见》。

坚持以公益保护为出发点。立办公益诉讼案件57件,既高质效办好关系人民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小案”,又集中力量办好彰显价值的“大案”,有效回应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最切身需求,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以个案办理为发力点。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实现以个案推动区域整治。水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河道整治取得实效,生物多样性保护作用彰显,道路交通隐患及时消除,刑民追责同步实现,践行“惩治犯罪+保护公益”相结合的法律监督模式,依法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缴纳林地植被恢复费用67259.9元。  

坚持以质效宣传为聚力点。结合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公益诉讼宣传月,开展公益诉讼“八进”法治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册,宣传受教人数达5000余人次。

益+基地,在“协同共治”和“双赢多赢”画好公益连接线

做实公益诉讼保护基地。以双江县古茶山生物多样性共建公益诉讼保护基地为平台,完善配置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农业、林业、水务、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推动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频共振的生态保护模式。

延伸公益诉讼法治触角。充分挖掘澜沧江流域和小黑江流域资源,紧扣“五彩澜沧江”保护发展部署,延伸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做实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澜沧江保护综合治理成效提升。

探索建立法治教育基地。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发挥公益诉讼案例的宣传警示教育感化作用,提升社会各界对检察公益诉讼的关注度,建成临沧市首家“公益诉讼法治教育基地”,该基地连续两次荣登临沧市“绿美云南”化为“绿美临沧”培训会“光荣榜”。

益+赋能,在“深拓内力”和“借助外脑”中织密公益保护网

在深拓内力上持续发力。深化数字赋能,以“数字检察”试点院为依托,把智慧检务建设作为全面推进公益诉讼的有力抓手,积极探索大数据模型的应用,探索使用“耕地税”“环保税”模型。依托大数据平台,通过数据比对、梳理发现案件线索,成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

夯实基础建设。将公益诉讼案件指挥中心、检察宣告室、案件磋商室、检察建议工作室、公益诉讼快检实验室纳入项目规划。

强化线索移送。进一步健全《双江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线索移送内部协作配合机制》,强化线索移送,2023年刑事部门移送公益诉讼线索4件,成案4件。

在借助外脑上融智聚力。充分发挥特邀检察官助理“外脑”作用,邀请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2件次;邀请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联合开展“巡河巡湖+回头看”及“巡山巡林巡地”活动;借助“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提报案件线索并成案1件,开展专业咨询2件,邀请参与公开听证3件6人次。积极贯彻落实《中共双江县委 双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检察建议整改回复情况纳入双江县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指标,有效整合法律监督资源,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

益+延伸,在“融合履职”和“诉源治理”中构建社会治理综合体

始终将监督与支持并重、督促之诉、协同之诉、精准监督、诉源治理等理念融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办案+综合治理”模式,发挥检察建议“抓前端、治未病”功效。办理双江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向相关单位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促推行政单位认真履职、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