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建设 > 法治建设 > 正文
丽江市成立首家“红石榴”法律服务工作站
发布时间:2024-12-19  责任编辑:符晓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探索具有民族特色的多元解纷机制,以法律服务绘制民族团结进步同心圆,12月9日,丽江市司法局、丽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在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成立全市首家“红石榴”法律服务工作站。

丽江“红石榴”法律服务工作站坚持党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为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理念,将围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民族和谐发展、维护民族同胞合法权益的主线,着力打造集法治宣传、咨询服务、公益调解、法律援助等为一体的民族法律服务“工作前哨”。

 

 

工作站成立后,丽江市司法局、市民族宗教局、云南凌云(丽江)律师事务所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逐步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专业能力精湛、熟悉民族宗教领域法律法规的专项律师队伍,在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法律咨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方面进行深度合作,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力争把工作站打造成为全市律师事务所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窗口和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