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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罗武庄乡:“法治副村长”为乡村治理赋能
发布时间:2024-11-04  责任编辑:汪雨春

今年以来,楚雄州南华县罗武庄乡持续利用包村干部兼职“法治副村长”的身份,多举措抓好履职尽责,听声音、解难题,深入了解村级法治需求,为乡村治理注入新活力。

专业“内行人”

7名“法治副村长”于三月初在罗武庄司法所参加统一培训后,经集中考试和阅卷,考试结果报南华县司法局备案,通过层层审核、复核后正式任命。“法治副村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快速熟悉村情村貌,了解重点村、重点人、重点事,准确收集社情民意,切实做到参与而不代替、指导而不包办、到位而不越位。

发挥“结对子”“传帮带”作用,对各自挂包村的“法律明白人”进行指导,让“法律明白人”们遇到问题有人教、工作实践有人带,在交流中强化专业知识学习运用,精准施策助力乡村发展。“农村的矛盾纠纷没什么大事,都是些小事,但有时道理讲不通,会优先选择找村干部、乡贤寨老、老党员调解解决,把他们培养成‘法律明白人’,让他们逐步成为乡村治理的行家里手。”相关负责人介绍。

身边“解忧人”

针对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等突出矛盾纠纷案件,倾听群众声音、了解群众所需,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法治副村长”精准履职的“责任清单”,拉开步子、放下架子,对矛盾双方开展“零距离”“面对面”交谈,讲理说法,答疑解惑,以细致入微的态度化解矛盾问题。

  

“我们两家的闹心事解决了!也解开了我们这么久的‘疙瘩’。”前不久,羊歇地村的肖某甲家因石榴树茂盛,其树枝深入肖某乙家,影响生产生活,肖某乙屡次找肖某甲要求砍掉树枝,都协调无果,严重时甚至爆发激烈争吵。接到反映后,羊歇地“法治副村长”联合村调委会多次走访,找到积怨症结,进行调解、释法,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

乡村“大嗓门”

“法治副村长”不仅是矛盾纠纷调解员,还是法治宣传员。“遇到事儿,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不能乱来,要相信法律。”“法治副村长”们送“法”到组、送“法”到户,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利用“七一”建党节等节日节庆开展“四防”宣传、常见罪名解读、农村常用法律知识普及,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把“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用“大白话”讲清“大道理”,提醒村民们遇到矛盾时不要意气用事,要想着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让村民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