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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创新“3+4+3”工作模式 普法强基有“三度”
发布时间:2024-07-30  责任编辑:符晓

近年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能动履职,着力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始终将普法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以“3+4+3”普法模式,让普法宣传有“力度”、有“深度”、有“热度”,为平安古城建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做好三个“强化”,普法强基有“力度”

强化组织领导保障。古城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紧扣普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从组织领导、主体责任等方面入手,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省市普法宣传安排要求,立足工作实际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并在每年预算中列出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法治宣传教育,着力保障各项普法活动。

 

 

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古城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坚持普法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融合一体推进,通过学习会、工作推进会等将普法工作任务传达到全体干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成效,引导干警切实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

 

 

强化普法队伍建设。为落实最高检、教育部《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规定》,规范、保障检察官法治副校长充分、全面履职,古城区检察院先后委派6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到全区各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宣传活动;组织普法人员,深入学校、机关、乡村等,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进行未成年人保护、防范养老诈骗、家庭婚姻、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活动。

紧扣四个“重点”,普法强基有“深度”

重点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古城区检察院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多渠道保障群众表达诉求。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把普法宣传贯穿接访工作全过程,强化释法说理,化解群众矛盾。2023年以来,受理来信来访195件,全部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重点做深检务公开工作。公开听证是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重要途径。古城区检察院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有关群众参加案件公开听证,以“公开听证+现场普法”的形式,通过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等案件公开举行听证会,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同时,以具体案例的讲解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有效打通了检察普法“最后一公里”。

 

 

紧扣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工作。古城区检察院紧扣宪法宣传日、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开展内容丰富、覆盖面广的普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法治意识,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2023年以来,古城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聚焦重点开展普法宣传30余次,有效助推平安古城、法治古城建设。

关注重点人群普法工作。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工作,古城区检察院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收集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基本情况,建立台账信息,排查高风险未成年人信息,将高风险信息及时反馈给区综治中心。

 

 

结合开学季、普法宣传日、儿童节等时机,到辖区中小学开展进校普法工作,通过将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用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讲解、播放生动有趣的动画宣传片等形式传达给未成年人,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校内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通过检察开放日、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咨询、旁观庭审等活动丰富未成年人的法治生活,为未成年人提供了学法的平台。

聚焦乡(镇、街道)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进行普法宣传,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突出“三个亮点”,普法强基有“热度”

点“亮”普法新形式。古城区检察院聚焦普法热点,通过制作真人普法漫画的形式,将法律知识融入漫画中,其生动形象、寓教于乐的特点受到了广泛的好评。组织检察干警参与丽江政法融媒体中心策划的微博平台普法直播活动,其中,“普法云课堂之《反有组织犯罪法》”“防范养老诈骗·守护幸福晚年”“法治助残,爱心相伴”等直播在云南政法微博平台播出,有效扩大了普法面与影响力;参与丽江市古城区西安街道党工委推出的“和合西安普法小课堂”之“利剑护蕾——校园霸凌”主题直播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扩大了普法宣传面,增加了普法宣传“热度”。

用“靓”新媒体阵地。古城区检察院聚焦群众所需,用好新媒体阵地,定期在“丽江古城检察”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可读性高、形式新颖、排版美观的稿件;借助丽江市广播电视台丽江新闻综合广播FM106.2“以生命的名义,做自己的安全卫士”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欺凌”的定义,向听众普及了有关校园欺凌的相关法律知识,并介绍如何预防、应对校园欺凌;借助本地媒体“丽江读本”等平台发布以案释法稿件,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照“亮”特色文化节日。古城区检察院秉承着群众在哪里,普法阵地就在哪里的理念,结合“大美七河”文化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进行普法宣传。针对当地是民族聚居区域、辖区老年人群较多、老年人听不懂普通话等特点,普法人员使用民族语言进行“一对一”普法,展现了独具丽江少数民族特色的普法活动,让群众在享受节日欢庆的同时,也能学到法律知识。

播种法治种子,孕育法治良田。下一步,古城区检察院将不断总结经验,紧密结合各项检察职能,着力提升普法精确性、实效性、针对性,夯实普法基础,通过更多有力度、有深度、有热度的举措,将法律知识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提升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为平安古城、法治古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