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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巾帼红”携手“司法蓝”,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她”力量
发布时间:2024-04-22  责任编辑:符晓

“我的表妹,家务活都是一个人干,孩子和公婆都是她照顾,没工作没收入。现在丈夫要和她离婚,能分到财产吗?她的权益如何保护?”

“家务劳动虽无薪酬,但发挥的家庭作用却不容忽视。民法典彻底将离婚经济补偿从‘沉睡’中‘唤醒’,它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这是“法治惠民·和谐家庭”“普法+调解”志愿服务队宣讲现场,云南省妇联“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专家团成员律师袁国英为现场群众进行解答。

“普法+调解”志愿服务队由丽江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成立,队员们来自不同行业,有心理咨询师、百佳人民调解员、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全国人民调解员、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省律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服务团成员。

该服务队提供婚恋家庭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教育,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方面的服务,将大量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化解在一线,用真诚与爱心调解纠纷,用智慧与法律守护幸福、维护家庭和谐,以家庭“小稳”促进社会“大稳”、用家庭“小安”推动社会“大安”。成立“普法+调解”志愿服务队是丽江市妇联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嵌入、融入与加入“三入”的方式,探索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丽江市妇联通过阵地联建、机制联动、服务联通,通过“巾帼红”携手“司法蓝”,统筹、盘活基层治理“她”力量,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她”动能。

阵地联建聚力,形成“一张网”

“自从依托基层司法所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以来,很多遇到矛盾纠纷寻求帮助的当事人,都能通过调解及时化解纠纷。调解不了的,也能在咱们基层妇联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明法析理、疏导情绪下,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渠道解决纠纷。这样一来,很多易激化、易升级的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这是在黄山街道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后,街道妇联主席和颖翔的深切感受。

2023年,丽江市妇联立足自身实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联合丽江市司法局在全市66个乡镇(街道)、470个村(社区),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或自行建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达100%。

在调解过程中,妇联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纠纷事项进行分类处置,最大限度把婚姻家庭纠纷尽早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婚姻家庭关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同时,通过健全完善排查分析机制、普法宣传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婚姻家庭纠纷隐患,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序良俗,倡导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达到调解一案、和睦一家、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机制联动聚焦,形成“一盘棋”

丽江市妇联联合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针对基层妇联干部、“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围绕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举办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知识巡讲,同时将巡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

开展婚恋家庭纠纷集中化解专项行动,针对矛盾纠纷突出的群体、婚姻纠纷当事人家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法律问题解答的“一对一”送法进家门,通过“面对面、零距离”的普法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从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等生活中较常见的典型案例入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意识,切实提升法治宣传的教育效果,取得良好的普法成效。

服务联通聚能,形成“一股绳”

近年来,丽江市各级妇联组织以项目化形式稳步推进“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推动解决了一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难点案件,让困境妇女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关爱和温暖。同时,各县(区)妇联与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合作,通过建立联系转介机制,方便妇女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援助,从而有效织密织牢法律援助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