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诉前调解真是太方便了,仅在2小时内就为我们解决了纠纷。”近日,玉溪市红塔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在调解一起广告合同纠纷案,快速调解纠纷赢得当事人称赞。
2023年12月,某广告公司找到某咖啡店,称可为咖啡店进行广告推广,双方签订广告投放协议书,咖啡店依约支付2180元广告费,但后来广告公司却未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广告推广,咖啡店与广告公司协商退还广告费未果,故诉至法院。鉴于该案事实清楚、标的不大,红塔区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委派调解。调解员立即电话联系被告,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经过疏导,双方达成和解,广告公司愿意全额退还广告费。
该起诉前调解成功案例只是红塔区法院一个司法诉讼缩影,充分显示诉前调解的威力。近年来,红塔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强化诉讼和非诉讼解纷机制对接,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将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按下“前置键”
解锁诉源治理“源密码”
2月28日,红塔区法院收到一份特殊的荣誉证书,该院一名特邀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表现优秀,被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授予“云南省调解能手”称号。该名调解员自2020年4月受聘为该院特邀调解员后,3年间参与调解上千起案件,尤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纠纷调解方面颇有建树。
2022年9月,原告广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诉被告峨山县某酒店(以下简称酒店)等37件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案诉至法院。科技公司与湖南某传媒公司(以下简称传媒公司)签订自制综艺授权书,取得一系列热播综艺节目正片的独家授权。在该起案件中,酒店未经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在其营业场所的点播设备中收录原告享有著作权的一系列作品,原告遂向红塔区法院起诉请求,判令酒店停止侵权行为,并立即删除侵权作品、赔偿损失。
经初步研判后,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决定指派该名派调解员对该案进行调解。接到指派任务后,调解员及时联系酒店负责人,并到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其经营状况。通过走访发现,案涉酒店、娱乐中心大门紧闭、生意惨淡,部分联系人甚至欠费停机。一番周折后,被告提出涉案歌曲系购买设备自带,且已加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缴纳相关费用,不构成侵权。针对原、被告双方争议,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援引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什么是放映权、侵权构成标准和双方争议较大的赔偿标准问题进行充分释明。现场调解让双方产生触动,调解员又趁热打铁,让双方各自提出调解方案。经过多轮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制作调解笔录,被告当场履行赔偿责任,诉前调解得以成功。
红塔区法院院长介绍“石榴红”调解室
“近年来,法院坚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司法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联动各方力量和法律服务资源,在全市范围内率先搭建起‘诉非分流、调裁分流、繁简分流’三道分层递进、衔接有序的‘解纷过滤网’,按照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4个层次,建立递进式解纷路径。”红塔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介绍,法院先后与玉溪市保险行业协会、玉溪市银行业协会、玉溪市房地产协会、玉溪市红塔区总工会、玉溪市律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及主管部门联发《关于设立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建立涉银行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涉物业案件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引入多方解纷力量,诉源治理由“点”到“面”,解纷体系由“粗”到“细”,形成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同时,在法院推动下,平安红塔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5月25日下发《玉溪市红塔区“无讼村(社区)”“和谐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将“万人成讼率”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核。
完善架构
为高效解纷“开良方”
“当你真的为当事人设身处地着想考虑,就会找到案件调解的突破口,那些看似复杂的案件就会得以调解。”近日,红塔区法院特邀调解员深有感触地说。1月18日,原告某广告公司起诉要求被告某单位支付其所承揽的2项工程的设计安装制作费用共计208459.56元。经征求双方意见,案件委派给法院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收到案件后,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考虑到案件涉及标的大、时间长、双方矛盾复杂等情况,调解员与立案庭法官进行沟通,共同为双方梳理出各自要承担的责任及后果,采取从背靠背到面对面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员和立案庭法官努力下,双方当事人充分权衡利弊,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进行司法确认。
据了解,红塔区法院为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的优势,采取“三强化”和“三完善”模式,以全面推动诉前调解纠纷工作。
“三强化”即:一是强化统一协调作用。该院在立案庭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专门负责线上线下诉前调解案件委派、案件记录、特邀调解员(组织)管理、问题汇总协调、数据统计和分析,统一文书样式、统一收集和回答调解员提出的问题和困难,跟踪案件的进展程度等,有效提高案件的调解效率。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在诉调对接中心高效运行的同时,总结诉前调解经验,建立健全调解员管理,有效解决运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党组、审判委员会先后讨论通过了《玉溪市红塔区法院关于特邀调解组织(员)的工作规定(试行)》《玉溪市红塔区法院关于特邀调解组织(员)的准入办法(试行)》等工作制度,对特邀调解组织(员)的准入情况、工作规定、奖惩措施进行规定。三是强化“诉前保全+司法确认”的法律保障作用。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基础上,该院根据其特点委派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中,引导当事人善用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加速释放诉前保全效能,逐步形成调解员初调、平台跟踪调解、法官指导把关的解纷模式,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及时审查、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在裁判文书中提醒义务人在履行期限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其释明未主动履行将面临的经济风险、信用风险和司法风险,力促当事人自动履行。
红塔区法院向特邀调解组织授牌
“三完善”模式即:一是完善诉前调解全面告知机制,凡是到法院进行立案的当事人首先进行第一道诉调分流程序,立案人员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的优势,对于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将案件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服务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应权利。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有效管理诉前调解案件,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实现动态管理,调解数据网上流转,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速裁快审等“一站式”解纷服务。二是完善“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机制,实现案件繁简识别、分流裁判、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切实提高审判工作实效。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程序分流员,由程序分流员对当事人起诉的案件不适合调解或者委派调解不成功,认为应当采用速裁方式审理的,分流至速裁快审团队;认为不适宜速裁快审的,分流至相应的专业办案团队;做好调解与速裁的衔接,形成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衔接的“调解+速裁”一体化运作机制。三是完善多部门、多组织协调联动机制。对于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调解工作室自行组织调解的案件,该院安排专人指导调解组织进行调解,指导调解技巧、笔录的制作、调解协议的起草和申请司法确认的流程,尽可能使纠纷一次解决到位,避免当事人因调解瑕疵而多次往返。
“充电”培训
赋能调解工作提质增效
为提高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红塔区法院多举措组织调解员队伍“充电”培训。
“首先,我院定期不定期对调解员及调解组织进行培训,每月组织调解员参加最高院组织的在线调解实务培训,以提高调解员和调解组织的调解水平。5年来,我院组织培训32次,参训人员1178人次,2024年1至8月组织培训8次,参训人员303人次。”红塔区法院立案庭庭长介绍,其次是优化调解员的结构。以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支点,将多元解纷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广泛吸纳包括社区干部、行业协会、工会、妇联推荐的行业人才以及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律师、仲裁员、退休政法干警等作为特邀调解员,融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高效开展多元解纷工作,调解力量涵盖物业、银行金融、民营商会、道路交通、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
经过4年“扩容”,调解员的知识构成更加多样,身份构成更加多元。2020年以来,该院诉前委派调解成功7671件,2024年1至8月委派调解成功1341件,调解成功率40.92%。
同时,该院强化调解业务指导,探索“要素式调解”,在总结近年来司法实践和调解工作经验基础上,该院将参与编写的《玉溪市矛盾纠纷诉前调解要素指引》印发给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帮助调解员准确了解争议焦点进行重点突破,评估诉讼风险,切实提高调解效率以及调解成功率,通过庭审指导、案例指导、司法确认讲评等形式提升培训效果。
此外,该院加强指导社区调解工作,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选择群众身边经常发生的具有教育引导意义的真实案件安排到社区、村组开庭,让基层群众和社区干部进行旁听庭审,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方”的目的。推动“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模式,对于系列案件,引导当事人参照示范案件化解纠纷,实现“化解一件、终结一片”的良好效果。
目前,红塔区法院在册特邀调解组织有13家,特邀调解员57名,他们既是法院的特邀调解员,也是人民调解员,加强调解力量,通过“充电”培训,该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持续增加,调解成功率稳步上升,大量民商事纠纷在诉前得以成功化解,该院民商事收案量显著下降,诉源治理取得突破性成效。
精益求精
倾力打造推广“红塔经验”
7月22日,红塔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之一——云南省玉溪市国立公证处(以下简称“国立公证处”)针对一起信用卡纠纷发出玉溪市首份“赋强公证书”。
该起纠纷系龚某于2016年9月向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申请贷记卡,授信额度1万元。在激活并多次使用后,龚某未依约偿还本息,故云南玉溪红塔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龚某共同向玉溪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第二人民调解工作室申请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即龚某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偿还贷记卡透支剩余本金9925.87元,并支付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4年5月25日止的利息、复利及违约金1588.14元,以上合计11514.01元,自2024年5月26日起的利息、复利、违约金按《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个人卡)领用合约》及《云南省农村信用社金碧贷记卡收费标准》的约定计算,但利息、复利、违约金等费用之和折合年利率不超过24%,直至清偿完毕。据悉,当事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向国立公证处提出赋强公证申请,公证人员在告知双方当事人相关事项和法律后果之后于当日完成办理。赋强公证可不经诉讼,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充分便利各方,是解决纠纷的多赢选择。
“目前,红塔区法院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调解成效已逐渐凸显。”该院党组成员、分管副院长介绍说,近年来,红塔区法院特别注重搭建以行业为特点的解纷平台,目前有玉溪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玉溪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昭通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江西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玉溪市家居建材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红塔区物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玉溪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与玉溪市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保调委)、玉溪市银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银调委)建立诉调对接模式,鼓励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在调委会框架下搭建调解工作室,此类模式成效显著,形成可借鉴的“红塔经验”在玉溪全市推广。
立案庭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信息
据统计,保调委仅2023年共自主受理案件1808件,自主调解成功1691件,接受全市法院委派100件,调解成功60件。银调委目前在建设银行玉溪分行、红塔农商行、红塔银行、工商银行玉溪分行、农业银行玉溪分行依次设立调解工作室。银调委仅2023年自调成功84件。同时,结合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特点、专业特长、社会经验,类案委派逐步走向专业化,或由调解组织结合自身优势,自主开展调解工作。仅2023年,各类行业组织接收委派调解成功案件295件,自主调解成功1809件。
破解难题
以能动司法做实诉源治理
“目前,红塔区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该项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该院院长说,一方面是当事人诉前调解、诉前保全意愿不强,司法确认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司法确认的法律效力了解不够,导致其不愿意通过司法确认来保障其权利。另一方面是对调解人员(组织)管理考核还需要完善相应制度。由于对特邀调解员没有硬性指标要求,还存在极少数调解员在一届任期从未调解过案件,加之调解经费少、补贴标准不高等因素,一定程度上影响法院委派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红塔区法院院长调研诉前调解工作情况
院长介绍,2021年至2023年3年间,红塔区法院辖区内产生的民事纠纷中,金融借款类、物业服务合同类案件位居首位。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类案件,法院将与住建部门协调,加大对物业企业的监管,并将该类案件移交至物业协会调解委员会进行精准到户的调解工作,主动融入社区调解工作中,形成社区、住建、法院、物业协会、业主在内的多方参与的调解模式,从根源上杜绝该类案件的增加。针对金融借款类案件,法院将依托调解平台“总对总”进行专业化的调解,推送至玉溪市银行业调解委员会,开展专业化诉前调解纠纷工作。
下一步,红塔区法院将加强向当地党委的请示汇报力度,抓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的契机,努力打破诉前调解工作由法院“唱独角戏”的局面,继续完善基层党组织、人民调解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等联动对接机制,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诉前调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同时,扩大特邀调解员、特邀调解组织的审判辅助工作范围,积极争取调解经费,为诉前委派调解做好充分财务保障,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及时、准确、权威地向公众宣传诉前调解工作的方便与快捷,使简单纠纷止步于诉讼程序之前,将有限的司法资源集中到司法审判上,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平安红塔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云南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