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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海法院:“示范诉讼+诉源治理” 24起案件化解于诉前
发布时间:2024-07-29  责任编辑:符晓

“法官,我家房子还没有装修没有入住,我凭什么要交物业费?”

“法官,小区到处私搭乱建,物业公司服务差,我的摩托车在小区停放被偷了,物业公司应当给我赔偿……”

“法官,我家房子漏水都一个多月了,多次反映给物业公司,至今都没人来维修。”

 

 

近期,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某小区25家住户因长期拒不支付物业费和垃圾处理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

勐海县人民法院收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这25起案件系同一小区、涉及业主较多、矛盾纠纷类型一致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经过研判,决定采取“示范诉讼+源头治理”的模式,对案件进行甄别和筛选,选取其中1起矛盾较为突出具有典型性的案件立案受理后速裁快审。该示范案件经一审、二审审理后作出生效判决。

“大家看,这是咱们这个小区的物业费纠纷的生效示范性判决,听我给大家讲一讲这个判决的内容和法律规定,咱们剩下的几户可以参考这个判决再好好想一想。我们今天就解开心结,把纠纷止于诉前。”勐海县法院采取“示范诉讼+源头治理”的模式,发挥法院生效裁判的导向作用,让示范裁判与诉源治理相衔接,促成案涉小区的其余涉案业主全部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妥善化解25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实现“一判止多讼”的良好效果。

该示范案件生效后,勐海县法院及时与另24家业主进行联系和沟通,通过示范性判决引导当事人对诉讼达到合理预期,耐心地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析理,促成当事人参照规则以非诉方式化解纠纷。最终,业主与物业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该小区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妥善化解,切实做到“抓前端,治未病”。

近年来,勐海县法院积极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探索类案示范机制加强涉众型系列案件治理,使示范判决指导调解、化解同类型纠纷,将大批欲诉系列案件得到诉前妥善化解,从源头上推进矛盾纠纷预防性治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了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