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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庭“治”慧,为乡村振兴添活力
发布时间:2024-06-18  责任编辑:汪雨春

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近年来,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法庭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和服务保障“三农”工作的能动作用,坚持“矛盾不上交、实现就地解决”目标,秉持“从群众中来、扎根基层、服务社会”理念,在诉源治理工作中融入民族文化特色,筑牢司法为民连心桥,赋能乡村振兴。

立足预防,村民自治登“C”位

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矛盾纠纷调解端口前移,让群众站在解纷端口“C”位,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南华县人民法院红土坡中心法庭与乡镇政府及各村委会联动,从当地选出一批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和良好沟通能力的“村官”担任调解员,在文化程度较低的偏远山区,邀请当地德高望重的民族领头人和人缘好的乡贤作为特邀调解员。定期进行法律宣讲和业务培训,根据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对乡镇政府和村委开展法律指导工作,引导依法制定村规民约。

元谋县人民法院组建“凤凰花”调解员队伍,打造“凤凰花”调解室。黄瓜园镇某村的普某某与某修理厂的车辆修理费纠纷,交由“凤凰花”调解室组织开展诉前调解。调解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立足化解,诉调对接“双驱动”

坚持调解优先,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截至5月,结案2770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2129件,调撤率达76.86%。

2023年年关将近时,大姚县人民法院石羊中心法庭门口来了两拨起诉偿还欠款的当事人。承办法官在了解双方诉求后,从争议焦点入手,经过释法说理、悉心调解,阐述法律规定和利害关系,最终两拨当事人均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小李和小蒙离婚纠纷在姚安县人民法院光禄法庭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二人感情基础不错,遂休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将法理、情理融入案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夫妻重归于好。

立足治理,建立诉源治理“桥头堡”

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促推基层治理,积极参与辖区各乡镇的纠纷排查、联动调解、强边固防、命案防控、平安建设等工作。

楚雄市人民法院洒鸡口法庭不断推进“无讼村”示范创建,构建集“矛盾纠纷排查+联动调解+巡回办案+指导人民调解+普法宣传”为一体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服务”的非诉争议解决机制工作格局,实现村委会“少讼”变“无讼”。

双柏县人民法院法脿中心法庭以“白竹山生态保护法律服务点”为载体,健全完善生态保护联动机制,与检察、公安、林草、环保、水利、国土等单位沟通协调,构建环境资源纠纷多元共治体系。

 

大姚县人民法院新街法庭将法庭工作融入辖区乡镇发展战略,在涉土地流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赡养、农民工工资等涉农纠纷中加强调查研究,挖掘纠纷反复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助力基层治理决策参考。

立足民意,在情在理“家常话”

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以扎根基层、贴近群众、靠近纠纷等多种维度的“地缘优势”,服务保障乡村法治建设。

楚雄市人民法院洒鸡口法庭立足山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围绕辖区各族群众的法律需求,将普法工作融入法庭日常工作中,在诉讼服务、立案送达、巡回审判、执行工作、案件回访中,“见缝插针”地向群众讲解法律、阐述法理,就地开展院坝会、法治讲座、有奖问答、模拟法庭等普法活动。东华法庭将司法服务网络遍布司法辖区4个乡镇38个村委会,通过“巡回审判+指导调解+以案释法+普法宣传”,达到“巡回一次、影响一片,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