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搭建多元解纷平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高诉前调解质效,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诉前、诉中调解案件3035件,调解化解1470件,司法确认859件,真正实现司法为民,同时提升司法服务效能。

贯彻落实,推动诉源治理
古城区人民法院坚持党政主导、综治协调、多元共治,联动预防减少纠纷,加强与各组织密切协同配合,努力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认真贯彻落实《古城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具体举措,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按照区委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将诉至法院的部分商事、婚姻、物业、道路交通、小额债务、相邻关系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分流至区综治中心进行调解,强化实质性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努力减少诉讼增量。
协同发力,多方合力解纷
古城区人民法院主动将人民法院纠纷化解工作融入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格局,积极参与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主动将关口前移,重心下沉、主动作为,将“调”字向前延伸,加强诉讼与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解决方式的衔接,促进矛盾纠纷在前端解决。
全力落实“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与保险协会、总工会、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签订诉调对接协议,就委派调解、人员选任等明确了工作要求。同时健全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共享案件信息,定期走访调研,加强业务指导,促进解纷优势发挥。
分别在古城区司法局束河司法所、西安司法所、大研司法所、祥和街道办事处设立基层组织调解点。以“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让人民调解协议更具有执行力。聘请2名退休法官担任特邀调解员,成立“纳西特色调解室”驻院开展诉前调解,积极探索与丽江雪山公证处合作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由公证处选派能力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到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太感谢法院了,我才起诉,当天晚上就把钱还给我了,诉前调解效率太高,省事又不用交诉讼费。”赵某激动地说。
2024年3月,赵某将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其旅游服务费。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古城区人民法院将案件委派至“纳西特色调解室”进行诉前调解,经过协商,张某同意立即支付相关费用,实现案结事了,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搭建平台,发挥解纷优势
古城区人民法院积极完善人民法院源头化解纠纷工作格局,建立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路径,推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充分利用现有的互联网技术,为法院、调解员、当事人提供丰富的应用能力。
调解员和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在线音视频调解功能,实现线上视频调解,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让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参与调解,达到了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的人民法院一站式建设目标。通过区综治中心常态化对接基层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前端抓调解、中端强诉讼、终端促执行,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使用一部手机,就能进行调解,感谢法院及社区工作人员,解决了我的大麻烦。”古城区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室内,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李某及某公司在古城区西安街道清溪社区工作人员的调解下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一致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保障调解协议的履行。通过“法院+社区”“线上调解+司法确认”的模式,该起买卖合同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
下一步,古城区人民法院将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方式,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判的全过程,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