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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坪法院:医患矛盾引纠纷,真情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4-01-25  责任编辑:符晓

近日,怒江州兰坪县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庭审理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该案从一开始怒气冲冲的索赔10万元到最终的握手言和以9900元结案,这一路走来医患双方之间到底经历了什么故事?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1日,乔某某生病往甲医院就诊并完成检查。据乔某某陈述,医生在未询问其药物过敏史的情况下开具《处方笺》,护士在没有进行皮试的情况下进行输液操作并几次操作失误,输液过程中多次漏针,导致乔某某右手小臂发肿,向护士反映后未得到妥善处理。当晚,乔某某因腹痛又前往甲医院就诊,医生回复因乔某某患有慢性肾病,不敢为其输液治疗。

2023年2月27日,乔某某到甲医院反映上述事故,医院为其进行免费检查并回复没有大的问题,随后安排其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免费电疗,但其手臂并未好转,医生建议手术治疗。

2023年3月21日,乔某某经医院同意前往大理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前臂皮肤窦道(皮肤坏死),随后乔某某进行了手术。2023年8月初,乔某某以甲医院存在严重医疗责任事故为由将甲医院诉至法院,并要求医院赔偿其损失108197.13元。

  

调解过程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多次阅卷,在此过程中发现乔某某自身存在慢性肾病及痛风等疾病,其手臂肿胀、手臂感染、皮肤坏死情况与甲医院医疗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尚不能确定,乔某某因经济受限亦不愿申请鉴定。承办法官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理念,多次与乔某某沟通并组织双方多次协商,但因未作医疗事故鉴定,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差距。

承办法官帮助医患双方理顺矛盾根源、明确各自责任、分析利害得失,并不断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和真诚沟通下,患方平复激动的情绪,愿意与医方进行沟通协商。

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赔偿金额差距逐渐缩小,最终从108197.13元到甲医院愿意赔偿乔某某9900元,乔某某也同意接受甲医院的赔偿金额。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兰坪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甲医院也承诺在2024年2月1日之前将补偿款汇至乔某某账户,至此,这起医疗纠纷成功化解。

为妥善处理医患纷争,兰坪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注重发挥司法审判引导作用,始终坚持多元化解纠纷,打通纠纷化解“快车道”,保护患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为医疗事业的良性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