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红河州个旧市人民法院深化司法服务,强化家事审判能力,弘扬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推进家风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全年共审结离婚、继承、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416件,60.3%以上案件调解结案,化解矛盾,解决纷争,促使家庭和睦,让法律更有温度,贴心守护老百姓心底“稳稳的幸福”。
聚焦制度先行 多方联动破坚冰
过去一年,个旧市人民法院树理念、建机制、改方式、转作风,不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开创家事审判工作新局面。
坚持公正高效审理家事案件,在严格遵守民事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前提下,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积极推行家事审理方式改革,制定贯彻实施《个旧市人民法院婚姻家事案件八项制度试行方案》,让家事审判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建设职业化人民陪审员队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优势,邀请妇联、学校、共青团、社区等长期接触人民群众,了解婚姻家庭心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更大程度地做好调解工作,强化庭审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人民群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妇联等单位分别建立协作联络机制,推进健全和完善家事调解、回访帮扶制度,逐步形成“司法引领、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家事审判新格局。
优化审判方式 柔性司法显身手
过去一年,个旧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家事矛盾的预防、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将柔性司法理念贯穿家事案件审理各环节,致力维护文明、和睦、平等的婚姻家庭关系。
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协调和解的有效途径,贯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实现诉前调、诉中调、诉后帮教回访结合的案件办理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坚持做到快速调解、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最高效化解纠纷。
不断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机制,通过梳理案情、背对背调解、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多措并举积极促进当事人之间多次深入沟通和交流,找出矛盾根源,抚平创伤、缓和关系。
建立心理引导与案件纠纷化解同步新模式,尤其注重婚姻案件中妇女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对涉案当事人进行疏导心理压力和不良情绪,给予适当的辅导救助,传递司法温度与关爱。
强化风险防范 防患未然源头治理
过去一年,个旧市人民法院秉承“倾斜保护弱势家庭成员利益原则”,更加注重婚姻家庭案件中弱势家庭成员的权益保护。
突出矛盾纠纷风险排查化解,对受理的每一件家事案件进行风险预估,风险分级处置,将存在风险的案件纳入四类案件监管,严格贯彻落实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中的风险防范评估、纠纷排查化解、安保、司法救助工作机制建设及“三同步”等制度,做到“一案一策”,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风险隐患。
坚定反家暴理念,贯彻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绿色通道,提升司法干预家庭暴力的力度,强化司法保障当事人人身权利的功能,充分告知当事人享有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率100%,确保了婚姻家庭案件当事人的人身权益得到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积极探索适合未成年人案件的调解方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审结涉未成年人受教育权、抚养权等案件67件,共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3份,其中一案入选云南省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有效督促了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保护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延伸审判职能 让法律有力度有温度
过去一年,个旧市人民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不断加强法治宣教力度,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司法力量。
召开家事案件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怠于履行抚养、教育义务、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典型案例,办案普法两手抓,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把握“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家庭教育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以法治课堂、普法宣传队等形式开展反家庭暴力、关爱未成年人、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专项宣传。结合“万名人才兴万村”及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送法进社区进村寨”法治宣传活动,对民法典中涉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等内容进行重点宣传,真正让民法典走进百姓心里,融入百姓生活。
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高塔的“累土”。过去的一年,个旧法院始终坚持从公正司法、道德教化、人文关怀、多元共治角度出发,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架起一道平衡木,让家庭幸福,为社会发展铺好坚实基石。
新的一年里,个旧市人民法院将持续把家事审判放在为群众办实事和社会治理大局中统筹推进,将修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在审判全过程,守护这万家灯火,守护这微小而确切的幸福。